榕不动产法〔2017〕456号
中心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
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闽治省办〔2017〕11号)、《福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福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榕治市办〔2017〕2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
现将《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分中心认真对照《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全力组织实施,抓紧完成普法工作。
附件: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任务分解表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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