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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0〕96号)中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一证一码”的要求,自2020年9月30日起,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单元式房屋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中不再粘贴纸质附图。持证人可通过扫描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二维码,查看、下载该不动产的分户图等信息,特此公告。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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