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我中心引入信息技术手段,在改革创新、便民服务的道路上又迈出坚实一步,推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委托”服务(以下简称不动产登记委托)。
从前群众如需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事项,需多次往返于各公证处和不动产登记机构之间,并且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不动产登记委托上线后,18周岁(含)以上到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产权人可按需申请,实现免费线上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部分非处分类不动产登记事项。
本次上新的不动产登记委托的事项具体包括:1.代为授权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查询及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电子证照;2.代为申请办理上述房屋不动产权登记,缴纳税、费,领证事宜;3.代为申请办理上述房屋缴纳税、费,领证事宜;4.代为申请办理上述房屋领证事宜;5.代为申请办理上述房屋不动产权证补发,领证事宜;6.代为申请办理上述房屋不动产权证换发,领证事宜;7.代为申请办理上述房屋补充土地信息,领证事宜。
申请人可登录福州市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https://www.fzbdcj.com/fjwwsb/#/entry)申请不动产登记委托业务。通过“闽政通扫码登录”入口,使用闽政通APP扫码登录,并根据提示进行人脸识别、填写委托信息等操作。申请人线上提交申报后,中心工作人员在不动产系统内网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我中心通过短信通知委托人办理结果,委托人可按需自行下载授权委托书。
又一年万象更新,不变的是改革向前的步履,不变的是为民服务的初心。我中心将始终坚持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回应民生所需,提高办事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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