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标准再创新 赋能城市建设四提升——福州市修订房产和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标准3月1日实施
时间:2024-03-02 15:38

为进一步推动福州市房屋产权面积、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与人防建筑面积测算标准的衔接和统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具体负责起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参加,联合修订了《福州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并配套编制《福州市房产测算参考图示》(以下简称“《图示》”),经市政府同意,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作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利企利民的创新举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的《福州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暂行)》于2022年入选福建省自贸区第19批创新举措,被列为“全国首创”向各界推广。该暂行版实施近三年,在实践中有细化和更新需求,部分条款需根据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民用建筑通用规范》调整。

市资源规划局、市不动产中心及市国动办结合福州市实际,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历经一年多研讨、论证,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专家审查把关厘定,完成《规程》、《图示》修编工作。

《规程》修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两创新:一是标准融合再创新,在延续执行《房产测量规范》保持房产面积规则稳定基础上,吸收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相关规定,求大同存小异,国内首创“幢建筑面积”衔接统一房产、规划、人防前期图纸审批阶段和工程竣工阶段的面积测算规则;二是实践运用再创新,国内首创以建筑图和分户图对照配套编制《图示》,衔接对照建筑设计行业和测绘行业图式图例,助力各方直观准确理解,降低研究成本。

《规程》立足于打造有福之州现代化国际城市,以技术保障、政策引领赋能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四提升”:

一是提升居住品质,激活房地产市场需求。借鉴国内外立体生态建筑经验,凝炼优化立体生态住宅设计的面积测算规则,引导城市立面设计更为美观,提升改善型生态住宅既私密又实用的美好居住体验;从建筑高度建筑基底及计容激励等政策组合引领建筑形态设计,普惠为民谋福祉,如外挑阳台面积占比从15%提高至20%、底层架空层层高提高到3.0至5.1米,住宅层高提高到3.0至3.3米,打造层级丰富的建筑形态,提升城市建筑品质与内涵,激活房地产市场活力。

二是提升城市品质,让群众乐享美好生活。融合多规范合理解决平战结合车位认定并保障人防工程要求,引导更合理之设计,创造更舒适停车空间体验;倾情关注群众非常气候居住体验,通过计容激励算法引导配电房上移地面、地下室出入口顶盖设计、风雨连廊架空通廊创设等,遇风雨也安心,实现城市品质稳步提升,积蓄群众幸福能量。

三是提升古厝焕新价值,守护城市“根”与“魂”。充分研究闽东区域古厝特色,提炼各类古厝面积测算规则,引导古厝优化和活化利用设计,提升福州古厝保护利用和价值创造空间,讲好福州古厝故事。

四是提升营商环境服务质效,为企发展赋能增效。《规程》及《图示》的修订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提供有力技术支撑,能够有效地减少建设单位多次报建和各部门审批时间,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做到以优化营商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

修订的《规程》及《图示》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实施范围为福州市各县(市)区。对2024年3月1日前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成交确认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在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继续沿用原规定对房屋房产建筑面积和规划建筑面积进行测算;施行之日起满3个月仍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按照本技术规程对房屋房产建筑面积和规划建筑面积进行测算。

《技术规程》全文共9章约3.2万字,《图示》119组,将公布在福州市政府网站,感兴趣的单位和市民可以查阅。

接下来,我们将组织测绘单位、设计单位及各县(市)区加强学习和培训,做好《规程》及《图示》的贯彻实施工作。新的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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