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民王先生来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焦急地向工作人员咨询:最近想出售手中的一套房子,但房子贷款尚未还清,不知如何解决。工作人员倾听了解情况后,耐心向其介绍了
先前还未实行
解押环节可后置,免赎卖房降低交易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明确了房屋作为物的属性,带来了抵押权设立在
“带押过户”新模式可适用多种交易主体的需求,具体办理做法中,存在抵押的房产要上市交易并选择“带押过户”模式的,既无须垫付资金也无须先行解押,与银行沟通好后买方把房款打到特设的监管账户中,买卖双方正常办理房屋交易登记后,再将提存的房款打给卖方,卖方可在收到房款后用以还清贷款并解押。
“带押过户”模式给买卖双方带来了“两省一升”的利好:一是“省下了费用”,节省下提前还贷衍生出的过桥费,以及过桥费带来的利息和担保费等,利于卖方尽快回拢资金;二是“省下了时间”,无需为了解押再在银行、不动产办事大厅、中介间多次奔走,时间的缩短也意味着交易尽早完成,避免时间拖延出现的违约等情况;三是“提升了交易安全性”,无需提前解押带来了买方无需承担提前垫资的风险,卖方无需承担买方钱款不到位过桥费无法还清的风险,若遇到违约等无法过户的情况,也能及时停止交易,从监管账户中将房款返还给买方,减少了降低了解押后违约过户不了的风险,于银行而言也可化解不良贷款,提高交易安全性,激发市场生命力。
十指握拳政企联动,合力助推市场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之后,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深刻领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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