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变更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
时间:2025-10-27 10:53

一、事项名称

抵押权变更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

二、办理条件

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情况、与材料证明的事实均一致。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企业加盖公章)

申请人填写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原件

营业执照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身份证件由公安部门出具;

3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

原件

申请人自备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许可文件

原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备注:1.抵押权人、抵押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经办身份证原件。 2.省国有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抵押需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文或国资部门资产抵押的备案证明、或根据授权文件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批文。3.因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被担保的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等发生变更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应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4.在建工程抵押变更登记(1)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A.抵押当事人、债务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变更的; B.抵押物的坐落、面积变更的;C.担保范围变更的;D.债务履行期限或债权确定期间变更的;E.抵押权顺位变更的;F.被担保债权数额变更的;G.同一项目范围内抵押物增加或减少的,或调整押在建工程和土地范围的;H.抵押物价值变更的。(2)申报所需的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抵押权人核对章。5.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核对,办结后退回;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收回。6.营业执照已纳入“全省办事免提交证照清单”,凡是可通过电子证照系统调用的证照,不再收取申请人纸质材料;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现场办理需携带原件进行身份核验。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批量件时间另算

六、办理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二层211窗口。

七、办理时间

全年除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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