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楼盘表备案及预测数据管理
二、办理条件
新建房屋已办理楼盘表备案,已完成房屋实测绘,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形,申请材料齐全。
三、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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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材料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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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楼盘表备案申请表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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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原件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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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原件 |
公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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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变更后的规划存档施工平面图 |
原件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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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规划审查意见书 |
复印件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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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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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房屋、土地测绘成果一套(含电子成果)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备注:1.提供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对,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持有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需回收原件。2.以上材料能够通过市数字平台共享的不需要申请人再次提供或已关联到电子共享材料的,可免提交。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承诺时限
6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二层208窗口。
七、办理时间
全年除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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