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7-07-24 15:51

中心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福州市突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现将《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17年7月24日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福州市突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定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有关指示精神,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指挥调度能力和防范处理能力,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预见、早报告、早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由事件发生的相关处室在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的挥下负责应急处置和妥善解决。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力求第一时间对突发公共事件作出准确判断和及时响应,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水平。特别是要正确处理窗口发生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3.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处室(单位)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 

  4.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林京洪为组长,中心分管领导邓世清副主任、林礼岑副主任、杨荣南副主任、陈明辉调研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各成员今后如遇人事调整,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文通知。 

  2.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有关处室(单位)组织实施;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组织做好突发事件人员救援及善后工作。 

  四、分类应急响应 

  (一)台风应急响应 

  1.当接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预防特大强台风的指示时,中心办公室应立即通知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负责人,由负责人通知所在处室的全体干部职工,进入防台风工作状态。 

  2.办公室负责协调大楼物业管理公司做好防台风工作,并安排工作人员在办公大楼内24小时值班、定期巡视各楼层情况,发现隐患和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做好当班记录。 

  3.干部职工应按照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随时待命并服从调遣。当接到上级应急指挥指令时,由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应立即行动及时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接受安排,并积极投入防台风工作。 

  (二)火灾应急响应 

  1.当办公楼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立即按下楼层消防报警器报警或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同时迅速启用配置楼层的消防器材开展灭火和组织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办公室。 

  2.办公室接到办公楼发生火灾的报告后,立即报告中心领导并迅速组织人员前往火灾现场,组织协调物业公司做好灭火及救援工作;协助解决消防人员灭火中的有关事项,确保人身安全。 

  3.组织处室、单位人员安全转移。当接到火灾安全转移的信息后,相关处室负责人应及时引领干部职工,迅速有序地转移到安全地带。 

  4.办公室及时向中心领导和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三)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1.当发生群体性重大突发事件时,事件发生所在处室应负责做好前期接待工作,并立即上报中心领导。要尽量平稳群众情绪,努力劝导群众到指定接待场所反映问题,做到妥善安排、热情接待、科学答复,防止激化矛盾、事态恶化。 

  2.如涉事群众情绪激动,发生暴力行为的,要及时通知现场安保人员,并立即报警,听从公安部门统一指挥;当群体性突发事件出现难以控制或事态继续扩大,出现人员伤亡等情况时,应及时向120急救、公安部门请求扩大急救。 

  3.将处理情况向中心领导和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四)窗口突发紧急状况应急响应 

  1.办事窗口遇到办事高峰期或发生紧急事件造成办事群众数量激增等突发状况,导致窗口工作人员紧缺,无法自行调配时,窗口负责人及时报告人资处请求支援,并增设窗口。 

  2.人资处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中心领导,并根据窗口实际需要,调配其他处室人员到窗口予以援助,其他处室人员应服从安排,立即到岗参与应急工作,保障紧急状态下的窗口服务质量。 

  3.办公室通知物业公司加强大楼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 

  (五)地震应急响应 

  1.当接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抗震救灾的指示时,全体干部职工应无条件服从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根据要求立即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2.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应按照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完成各项抗震救灾任务,并及时有序组织引导有关人员迅速躲避或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抗震救灾工作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临时重大任务应急响应 

  当接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通知需要抽调中心工作人员时,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应树立全局观念,无条件服从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安排,按时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迅速开展工作,按时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 

  五、工作要求 

  1.保持通讯畅通。为确保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工作,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联络。 

  2.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防台风、防震、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消防知识讲座,牢固树立安全观念,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促进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 

  3.搞好培训与演练。结合落实应急工作预案和消防安全预案,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管理知识的培训、演练,增强处室、单位之间的配合与协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4.强化防范预警。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化解,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全力及时化解,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对于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根据中心《进一步加强突出信访维稳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榕不动产党〔2017〕87号)要求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初信初访的办理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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