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驻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处:
近日,福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下发《关于修订福州市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就2017年春节、元宵两节期间三环内允许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品种作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请中心干部职工自觉遵守限燃限放规定,2017年春节、元宵两节期间不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不在三环内(限燃区)燃放除“500响以下爆竹、小型玩具烟花”其它品种烟花爆竹;不在限燃区非允许燃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请中心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确保我市限燃限放工作落到实处。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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