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驻市民服务中心办理处:
根据中共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实行“1+X+Y”督查工作模式强化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纪律集中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为持续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纠正“四风”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拟于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纪律集中自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元旦期间集中检查阶段(2017年12月19日-2017年元旦期间)
2.春节期间集中检查阶段(2017年1月17日-2017年春节期间)
二、检查主要内容
1.执行省委反腐办关于“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违规使用公车、公款购买礼品、滥发津补贴、公款旅游等问题;
2.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驻市民服务中心办理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是否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
4.党委(党组)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方面,主要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情况,包括动员部署、宣传教育、发送廉政短信、通报典型案例等工作情况;
5.纪检监察机关履行作风建设监督责任方面,主要是对党委(党组)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对“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给予查处和通报情况。
三、重点检查对象
1.中心本部;
2.福州市房地产档案馆;
3.福州市房地产市场服务公司。
四、 检查工作方式和要求
1.成立检查组。由监察室、机关党委、人资处各派一人,形成3人检查组。元旦春节期间对本单位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行为,坚决严肃问责,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2.自查自纠。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驻市民服务中心办理处务必对照检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要求,自觉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将各个阶段的自查报告分别于2017年1月29日、2月3日前交于监察室。
3.监督投诉。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7619952),受理来信来访,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责任,绝不手软。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