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年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任务分解表
时间:2025-04-11 09:41

任务内容

任务分解

责任处室

完成时限

全面实行领导干部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

人力资源处

12月底前

组织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

每年组织至少2场专题法治讲座,邀请中心党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业务处室配合。

12月底前

组织线上或线下旁听庭审。

每年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国家工作人员参与线下或线上旁听庭审1次以上。

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业务处室配合。

12月底前

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

购买法律书籍,编印普法教材,开展法律培训,建设普法文化宣传栏。

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业务处室配合。

12月底前

运用各类媒体、平台、普法阵地多形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中心内网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在中心外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业务处室配合。

12月底前

建立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根据办理登记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群众关注的问题,撰写普法宣传文章,每年不少于1篇。

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业务处室配合。

12月底前

发布普法信息

依托网站、微信、客户端等网络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每年累计发布普法信息不少于16条。

产权登记处2篇、政策法规处4篇、新建商品房登记处2篇、测绘技术处2篇、交易登记处和抵押登记处4篇、宗地登记处和综合登记处2篇

10月底前

常态化开展精准普法

在本中心公众服务窗口摆放普法宣传册,在电子显示屏等对外服务平台上开展法治宣传,在行政执法或服务管理过程中常态化开展精准普法。

各业务处室

持续推进

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组织宪法主题、民法典主主题、国家安全法、行政复议法等宣传活动不少于2场。

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12月底前

开展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管理对象的“法律七进”活动。

结合共建、志愿者活动等,于重大事件节点、重大节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每个业务处室至少1次。

政策法规处牵头,产权登记处、新建商品房登记处、测绘技术处、交易登记处、抵押登记处、宗地登记处、综合登记处负责。

及时完成

发动中心“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做好线上登记、注册、录入等工作

每年组织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不少于1场。

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业务处室配合。

12月底前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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