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1-09 10:23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中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集体学习安排,于5月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本单位业务培训和法律培训的重要内容,按季度制定日常学习计划,于内部交流网开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定期更新学习资料,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日常学习。邀请福州市委党校赵咏梅副教授于2023年11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二、依法履行政府机构职能

(一)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法规、规章及“三定”方案,编制并对外公布了本单位的权责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根据权责清单的调整及“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对办事指南进行实时调整,今年共汇总及整改调整38次。

(二)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着力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好办事”的便利窗口,新增持继承公证书的继承登记等3项业务“全程网办”,提升“一趟不用跑”业务占比。积极推行“带押过户”,以点带面引导银行广泛参与,累计办理业务1296件,盘活资金逾28.97亿元。提速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限,除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和批量抵押件外,线上线下申请的各类抵押登记业务均提速至1个工作日办结。针对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疑难业务引入政府购买服务、群众免费公证模式。精简不动产权证邮寄申请流程,共受理邮寄申请2949件,申请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06.94%。中心本部办事大厅对外服务时间增加半小时,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可办业务事项大幅增加,方便群众“错峰办”“就近办”。在办事大厅一楼为行动不便人士特设的综合服务窗口提供服务181次,学雷锋便民服务队上门服务112次,以“我来跑”代替“群众跑”。扎实开展不动产登记大厅“体检”工作,实现“硬件”“软件”双升级,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

(三)持续推进重点项目。持续推进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牵头梳理16个项目报请市政府办公厅不动产权证例会研究破局,专班推动办理五洲大厦、海富大厦等历史遗留项目首次登记,切实保障了700多户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持续靠前指导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国有企业房产和古厝不动产登记,协同落实空置安置房转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盘活存量不动产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益。持续推动市政府重点关注的84个安置房项目不动产登记,累计办证7.47万套,占已开票数92.28%。配合开展我市收储、出让土地选址会商工作,提前核实权属,为地块后期顺利交地发证铺平道路,并配套常态化交地即发证,惠及40个项目52宗地(登记面积合计2269.89亩)。健全完善全流程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市属城建项目竞赛的服务保障工作,助推项目早建成、早见效。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形成《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及时向市司法局备案,并做好政策解读及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市场公平竞争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将执法主体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投诉举报方式、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信息在市政府网站福州市行政执法公示栏目、本单位官网公示,在行政执法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展示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时将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及商品房销售项目“双随机”抽查结果于我单位官网、市政府网站福州市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加强执法流程标准化建设,规范文书记录及音像记录,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整理归档和装订工作,严格管控业务登记系统,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加强法制审核能力。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保交楼”工作部署,持续做好33个重点风险项目进展和相关数据统计工作,为“一企一策”“一盘一策”提供信息支撑,同时主动深入风险项目楼盘现场走访调研,为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保交楼”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动态,结合土地出让情况和房产销售数据,分片区、多角度梳理分析房产交易供需形势,为我市优化房地产管理政策和下一步土地出让决策提供有效参考,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与市房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五城区购房服务流程和住房上市条件予以优化,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协同落实简化商品房价格备案机制有关工作,做好新建商品房销售及交易服务保障,高效办理预售许可及现售备案191件,新增供给面积243万平方米。双随机”抽查10个项目,规范销售行为。强化测绘市场管理,修订《福州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暂行)》,提升我市不动产测绘成果质量和测绘服务水平。

(三)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工作。协助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解封不动产18160件,涉及110841个不动产单元;其中通过“司法查控一体化”模式高效查封案件5794件,涉及56380个不动产单元。协助征收部门办理产权限制12件,涉及90个不动产单元。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将17件涉嫌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申请登记的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并配合公安部门核实不动产权属证书真伪2件。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开展诉非联动工作。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优化破产企业土地、房产处置程序,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工作,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8件,行政复议中原告撤回复议申请8件,推动行政矛盾实质性化解。根据法院要求,通过“福州市诉非联动信息化平台”核验调查令真伪,共完成核验21次。

(二)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履行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职责,及时提交书面答辩和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8次,出庭率100%。支持和配合法院审理工作,切实履行生效裁判。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做好人大建议答复工作,承办的7件人大代表建议,均密切沟通提案代表,强化和分办单位、主办单位的协调配合,严格规范答复,并做好公开工作,代表满意率100%。加强内部监督,由办公室牵头,对省、市政府及中心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细化分解,并定期通报完成情况;由人资处牵头,开展窗口一线考核及处室考核,奖惩并举;由质管处牵头,开展登记质量专项检查4次、日常检查12次,充分发挥纠错提质效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电话回访166次、办事大厅现场测评120人次,企业群众满意度100%;强化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回应解决群众咨询诉求6138件,满意率99.23%。

(二)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等途径主动公开。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答复,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答复率100%。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于省人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及市政府网站公开。    

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一)着力改革创新,强化数字赋能。大力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率先全省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全链条智能网办,“线上一窗”集成受理涉及9部门的13个事项,全程“零纸件、零跑动”,目前已办理500余宗。优化缴费和票据获取方式,新增通过短信发送非税收入缴款码的方式供缴款人自行缴款,且在线上线下各渠道缴费后均可线上获取电子票据。扩大自助服务范围,引进不动产智能自助打证机,在缴费完成后,群众可通过自助打证机,打印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全程无需等候排队,实现不动产权证书“随到随领”。升级上线智能客服应用,重点优化解决多轮问答、相似问题、答案展示方式、保存历史记录等,通过智能客服与人工客服协同互补,打造不动产登记咨询服务24小时“不打烊”,月均服务1.5万人次以上。不动产登记信息三期平台进入试运行阶段,为登记业务“全市通办”奠定基础。

(二)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建设。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市司法局的工作安排,逐项完成单位电子公章、单位数字证书、执法人员个人数字证书申领,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及闽政通(政务版)激活、执法事项认领和行政执法案件(测时件)录入工作。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工作专班与牵头单位,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建设。

八、加强党的领导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建立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工作机制。印发《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推动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建立定期汇报与专项研究制度,主要负责人定期召集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依法履行情况纳入处室考核及干部履职考核的重点内容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建立中心党组学法制度,制定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中心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共计集中学法5次以上。加强业务培训和法律培训,定期制定学习计划,于内网学习园地更新学习资料,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日常学法;开展法治专题讲座4次、业务培训11次、集中旁听庭审1次,辅助理解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统一学法网络专题培训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巩固学习效果。聘用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设立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疑难案件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处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所需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提供财政保障。

(三)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梳理本年度需普及的法律法规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编制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及任务分解表,全力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常态化普法,在办事大厅及办公楼走廊上建设普法文化宣传栏、摆放普法宣传展架,在办事窗口摆放普法宣传册,在LED屏滚动播放普法宣传标语、宣传视频。建立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在《福州日报》及《福州晚报》发表8篇普法文章,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18条普法信息。以“依法开展不动产登记,保障交易安全”为主题,于3月上线第三季度《我执法我普法》直播互动节目。5月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12月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共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6次。多形式相结合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特此报告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1月4日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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