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进一步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 重点整治5种违法违规行为
时间:2018-07-04 10:13

  5月28日,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严厉打击和有效整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强调,严厉整治、严肃查处近期群众反映突出的下列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备案价格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违规收取其它费用的行为; 房地产企业超出政府规定的装修标准,超额收取装修费用的行为;房地产企业强行搭配车位销售,以及超过备案价格销售车位的行为;房地产企业擅自提高首付款比例,拒绝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行为;房地产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收取定金及售房款的行为。

  《意见》明确,对存在上述5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由房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暂停办理该企业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暂停该企业已批未售商品房继续销售;由建设、物价、房管、税务、工商等部门分别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系统,纳入“黑名单”管理,并通报金融、保险、证券监管机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由有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责令及时纠正,整改到位。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已经办理购房手续的,责令房地产企业按规定继续履行售房义务,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意见》决定,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明查暗访机制、 举报受理机制。市房管局和市物价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别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安排受理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及时收集掌握问题线索,依据部门职责调查取证,依法进行查处。

来源:海峡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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