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登记全流程网办的通告
时间:2023-01-20 09:22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精神,不断提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55号)等有关要求我中心全力推进存量房交易登记全流程网办(以下简称“存量房交易登记全程网办”)改革工作。存量房交易登记全程网办自20221117日试运行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肯定,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我中心将于2023年2月1日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登记全程网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2月1日起,福州市五城区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登记全程网办业务,申请人可以采取全流程“不见面”网上办理模式,通过电子签章线上签署申请材料(含合同、申请表等)、申请材料电子化、线上缴税缴费、颁发电子不动产权证书(确需纸质不动产权证书的可申请邮寄或自助制证)等方式,无需再到现场核验,实现全流程“一趟不用跑”办结存量房转移登记及涉及的水表电表燃气表广电网络账号过户和提取公积金等集成服务事项。

二、存量房交易登记全程网办可由存量房全程网办系统(https://fzbdcj.cn/bdcjy/esf/#/login)直接登入或由福州市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https://www.fzbdcj.com/fjwwsb/#/entry)跳转登入。全部环节均线上办理,申请人在线上操作的环节为:个人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申请房源挂牌、存量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网签、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缴交税费、领证等。通过对接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应用电子签章在线签署文件、联办事项系统推送办结、税费及登记费在线缴交、颁发电子不动产权证书等方式,实现“一趟不用跑”。具体操作内容可详见本文附件《存量房交易登记全流程网办操作指南》。

三、存量房交易登记全程网办在签署房源挂牌授权委托书(中介机构居间代理的)、网签合同的签约以及修改和注销、签署存量房转移登记申请材料等环节使用电子签章进行线上签署,采用视频双录、意愿问答的方式进行验证确认。申请人点击系统发送的短信签署链接进行线上签署。

四、存量房交易登记全程网办模式中,卖方在申请时系统自动获取卖方的电子不动产权证书,不再收取原纸质产权证书,并承诺登记完成后由登记机构对原纸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登记完成后,向买方颁发电子不动产权证书,买方(产权人)可在“e福州”APP中查看名下的电子不动产权证书信息。对于确实需要纸质不动产权证书的,我们将提供EMS邮寄纸质不动产权证书和自助制证机自行制证两种方式,可由买方在申请登记时选择领证方式。

五、存量房交易登记全程网办推出后,为了办事群众逐步适应这种办事模式,在一定的过渡期内原“外网申请,现场核验”的网办模式与存量房交易登记全程网办模式并行使用,“外网申请,现场核验”的网办模式具体关停时间将另行通告。

六、目前存量房交易登记全程网办模式暂适用于18周岁(含)以上到6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后续视具体开展情况进一步调整并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附件:存量房交易登记全流程网办操作指南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3118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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