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切实增强办事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自2021年10月08日起,福州市本级商品房预售许可业务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启用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照的申请和颁发
自2021年10月08日起,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商品房预售许可变更业务,原则上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照,不再颁发纸质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照的效力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照与纸质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照的查看和下载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电子证照通过e福州及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并送达,公众(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上述平台查看及下载。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下载打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张贴公示。
特此公告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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