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的通告
时间:2020-09-15 09:3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2019年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每季度应开展政府网站监督自查工作,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网站保障方面。认真落实网站维护工作,截止2020年9月14日,第三季度共发布各类信息5条,本年度累计127条。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我单位微信公众号按照考核要求,每2周及时更新与维护,截止2020年9月14日,第三季度共发布各类信息1条,本年度累计发布信息55条。 

  (三)政务公开情况。截止2020年9月14日,第三季度主动公开信息2件,均为机关党委报送。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均及时答复,未出现逾期。  

  二、存在问题  

  (一)网站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如规划计划、应急预案等。  

  (二)政策解读更新较少。第三季度未发布符合解读规范的文件。  

  (三)“e福州”app宣传供稿量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  

  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办公厅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任务分工,确保落实网站绩效考核工作。  

  一是要提高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大众关注度高、咨询量大的政策信息,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结合单位业务与民生关注,认真开展调查征集活动,丰富网站形式和内容。  

  二是进一步落实维护任务分工,明确各处室维护职责。细化绩效考核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维护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有效提高绩效考核成绩。  

  三是落实信息发布机制。严格按照我单位对外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各类信息发布前应由各处室、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经主要领导审批通过才能发布。  

  四是落实网站自查和通报制度。定期做好网站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更新失效的网站信息,确保网站正常访问等。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0年9月14日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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