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助力新福州 建功新时代”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0-09-09 10:23

中心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助力新福州 建功新时代”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榕直工委〔2020〕28号)文件精神,中心将继续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助力新福州 建功新时代”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服务时间 

  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第三阶段,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每天具体服务时间为:上午8:00—9:30,下午5:00—6:30(具体时间按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进行)。 

  二、志愿服务地点 

  二环路乌山西路口 

  三、志愿服务内容  

  协助交警、交通协管员,劝导行人和非机动车不闯红灯、按道行驶、有序通行;宣传引导行人和车主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自觉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为突发状况的行人和车主提供应急救助。 

  四、志愿服务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请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志愿活动,把党性强、要求严、形象佳的同志挑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各处室每次报1名同志,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于9月4日下班前报机关党委。 

  (二)形象展示要到位。志愿者要按规定统一穿戴志愿者帽子、马甲;在开展交通文明志愿劝导时,自身形象要好,言行举止要文明,充分展示单位良好形象,同时要注意劝导过程和往返途中的自身安全。 

  (三)后勤保障根据有关事项规定及此次志愿服务活动时间紧凑、任务繁重,给予在双休日参加此次志愿活动的志愿者补休半天。 

  附件:开展“助力新福州 建功新时代”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0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助力新福州 建功新时代”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  

  

日 期 

任务单位 

人数 

9月6日 

机关党委、收件发证处和簿证管理处     信息管理处、鼓楼分中心 

晋安分中心、政策法规处 

档案馆、宗地和综合登记处 

8 

9月21日 

办公室、产权登记处 

交易登记处、台江分中心 

人力资源处、计划财务处 

新建商品房登记处、抵押登记处 

8 

  

备 注 

1.活动要组织严密,注意自身安全;2.每个单位派1名同志参加;3.如有人员变动,各单位自行调整后报机关党委 

    

来源: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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