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购买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的效率,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4月15日起,企业购买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的时限压缩至60分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4月15日起,企业购买坐落于福州市五城区的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可在我中心现场一次性完成申请、缴税、领证手续,60分钟内办结。
二、服务对象:属于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琅岐经济区、保税港区税务局管征的企业;非正常管征状态的或者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纳税人暂不纳入60分钟办结服务对象范围(企业信用等级以金税三期系统查询为准)。
三、缴税和发票问题:1、企业可根据办理窗口提供的应缴税额,在“电子税务局”网上完成缴税操作;2、卖方企业自开的增值税发票可通过EMS特快专递,选择邮费到付服务,邮寄至福州市房地产市场服务公司,邮寄地址:福屿路200号。
特此通告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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