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购买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60分钟办结的通告
时间:2020-04-14 17:41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购买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的效率,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4月15日起,企业购买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的时限压缩至60分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4月15日起,企业购买坐落于福州市五城区的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可在我中心现场一次性完成申请、缴税、领证手续,60分钟内办结。 

  二、服务对象:属于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琅岐经济区、保税港区税务局管征的企业;非正常管征状态的或者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纳税人暂不纳入60分钟办结服务对象范围(企业信用等级以金税三期系统查询为准)。 

  三、缴税和发票问题:1、企业可根据办理窗口提供的应缴税额,在“电子税务局”网上完成缴税操作;2、卖方企业自开的增值税发票可通过EMS特快专递,选择邮费到付服务,邮寄至福州市房地产市场服务公司,邮寄地址:福屿路200号。 

  特此通告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0年4月14日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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