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企业自建项目办理有关业务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01-07 17:28

  各自建项目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改革获得感,更好解决企业自建项目的办证需求,我中心成立了服务企业工作小组,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着力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企业活动,我中心针对工业厂房、仓储物流、总部经济等企业自建项目,推行便捷高效的服务工作机制,对其在我中心的办理事项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有针对性进行指导和帮扶。 

  二、为畅通与企业的交流沟通渠道,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我中心推出“服务企业联系卡”,该联系卡有我中心为企业配备的专属联系人、各相关业务处室的具体责任人,以及工作职责、服务项目等,企业可按需凭该卡与我中心联系,体验零距离服务。在企业首次到我中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即办理空地证)时即提供该联系卡。 

  三、我中心在福屿路200号本部二楼办事服务大厅229230窗口设服务企业专窗,企业在我中心的所有办理事项均可到此专窗咨询办理。我中心还在二楼主楼217办公室设立服务企业接待专区,企业在我中心办事过程中有疑难问题需要协调解决的,可到接待专区即时对接,我中心组织相关处室会商后一次性提出解决方案,切实解决企业的办证诉求。 

  四、为进一步提高企业不动产登记效率,我中心对办理流程进一步再优化,梳理并精简收件材料。针对企业自建项目的空地办证、测绘数据备案、产权办证等,在承诺时限内实行办结即出件。对于部分符合条件的,实行容缺预审,并联审批,待补齐相关材料后,一次性办结,直接出件。 

  五、为做好服务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我中心从多部门联动、上门服务、回访跟踪、容缺受理、督办通报等各方面建立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013日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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