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我单位近期推出多项改革举措,继续深化服务,压缩时限。
2019年10月25日起,抵押直连的抵押登记业务在原来6大项的基础上,增加抵押变更登记,抵押转移登记,在建工程抵押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6大项,完成了对抵押登记的全覆盖。
2019年11月11日起,我单位的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办结,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办结。
我单位将继续在登记服务和压缩时限上下工夫,让企业、群众享受到更优化更便捷的登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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