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企业可免费EMS快递权证服务、企业房产转移可网上办证后,2019年10月1日起,企业在我市购买二手房(含买卖、法院拍卖、抵债)办理转移登记的,免收不动产转移登记费。我市成为福建省首个出台该项惠企政策的地市,在全国也属于先行先试。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收费政策,不动产转移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是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车位、车库、储藏室(附属间)80元/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我市购买二手房(含厂房、自建房),免收二手房转移登记费后,可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的获得感。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