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不动产测绘单位检查验收文明规范、精细服务公正和谐,中心印发《福州市不动产项目测绘备案管理操作规程》和《福州市不动产项目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导则》,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引导测绘单位注重优质服务、诚信建设与适度监督融于制度之中,着力于全面提升我市不动产项目测绘成果的质量。
为了平等、公正地对测绘成果质量进行评定,《福州市不动产项目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导则》提炼总结了各类型不动产成果满足规定要求和使用目的应具备的基本特性(质量元素),对其可能的错漏(缺陷)进行分类并作为量化指标,统一了不动产项目测绘成果的质量评分标准。
在统一质量评分标准的基础上,《福州市不动产项目测绘备案管理操作规程》还创新性地构建了可量化考核的质量评分和管理体系,对测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行备案质量考核评分管理,并对各测绘单位的质量评分情况或不良违规行为在中心网站或公众号等公开媒体上进行通报。这样,建设单位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各测绘单位的质量情况,在促进良性竞争的同时,有效地引导测绘单位把诚信建设作为自身经营的基础,保障不动产测绘成果的质量及市场稳定。
同时,为了给企业、群众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福州市不动产项目测绘备案管理操作规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福州市不动产测绘特点,从不动产测绘主体备案、不动产测绘市场、测绘活动、测绘成果、测绘成果备案质量管理、测绘主体信用、测绘服务与风险等多方面进行规范,采取测绘单位和测绘从业人员双重备案,对成果适用性方面进行细化管理,强化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测绘服务要求。
中心将持续贯彻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展现良好形象和担当作为,在提高不动产登记为民服务质量上实现更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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