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办证,福州出台实施意见 --《福州市五城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权属登记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
时间:2022-10-13 09:57

近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福州市五城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权属登记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是我市专门用于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办理国有房产权属登记的实施意见,系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房地〔2020〕267号)精神,经过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制定的,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原则旨在解决我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目前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存在较多因土地规划及竣工验收存在瓶颈等问题无法办证的。而《实施意见》针对单位自建房国有房产办证前期涉及的供地、规划土地、结构安全、消防核验等手续及购买或安置方式取得的、国有房产移交的不动产登记都进行了规定,进一步理顺了国有房产办证工作机制。

《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不动产权证办理全流程提供程序依据。国有房产办证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工作,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协同配合市直各部门,集中人力物力,强化专班专人负责,按照《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统筹推进国有房产办证工作,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开辟绿色通道予以办理,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国有房产办证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明确国有资产权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房产保值增值。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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