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我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须戴安全头盔出行。为推动文明出行,提高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自觉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8月31日上午,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鼓楼分中心、直属技术保障中心和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联合开展“爱心头盔助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创文明典范”文明出行宣传活动。
在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办事大厅,中心志愿者通过赠送安全头盔、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为前来办事的群众宣传新规,普及正确佩戴头盔的方式,提醒群众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规范和行车安全。“这次新规要求我们戴头盔,也是为我们骑车安全着想。我刚好是骑车来这里办房产证,遇上你们送头盔,真是太感谢了!”前来办证的王先生正在领取志愿者送上的安全头盔。
本次文明出行宣传活动意在培养市民文明骑车的良好习惯,共同营造我市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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