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管理规程和检验导则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福州市不动产测绘相关事项座谈会
时间:2022-08-05 15:47

为加深建设单位、测绘单位对《福州市不动产项目测绘备案管理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福州市不动产项目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的理解和认识,提高测绘单位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管控意识,7月27日上午,中心邀请了福州市数十家建设单位和测绘单位就不动产测绘相关事项开展了座谈会。

 

座谈会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陈华辉主持,杨荣南副主任及测绘技术处、产权登记处、宗地登记处、新建商品房登记处出席了本次会议。此外,14家建设单位和24家测绘单位领导及业务骨干共约50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会上,中心测绘技术处黄丽慧处长首先介绍了《规程》和《导则》的编制原理和用意,向测绘单位提出“测绘成果质量必须满分”的高质量要求;强调测绘单位在面对群众提出的房产面积疑问时,要主动和建设单位“交底”,解释实测与预测面积差异原因;建设单位开发部门要和营销等部门及时信息互通,对群众要主动公开已备案的测绘成果,正确引导、耐心释疑,从根源上避免群诉群访事件的发生。随后分别通报了2021年度、2022年第一、二季度的《福州市不动产测绘成果质量通报》,要求各测绘单位狠抓质量意识、严把质量关,力争将补件率降低到30%以下。 

 

杨荣南副主任强调,不动产测绘作为测绘行业的一个分支,具有高要求、细规定等特殊性,测绘成果质量至关重要。各测绘单位尤其是刚刚通过备案进入福州市场的测绘单位要通过开展培训学习,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加强协调沟通能力,在面对群众咨询时务必要做到规范化、专业化;同时在服务建设单位方面既要保证速度更要保证质量,争取提供更优质的测绘产品。

陈华辉主任询问了各单位在实施《福州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暂行)》过程中还存在的问题,要求汇总书面意见,加强与规划部门对接协调解决;要求各单位加强对《规程》和《导则》的培训学习,并根据各单位内部实际情况进行细化,编制出更详细、更贴切各单位业务需求的技术规定,加强与中心的沟通交流、研讨分析,从实际操作角度多提意见和建议。

本次座谈会取得圆满成功,各建设单位、测绘单位纷纷表示《规程》和《导则》在今后不动产测绘的生产、检查、验收工作中具有指导性作用,会后将组织单位内部对两份文件加强学习和吸收,以更优质的测绘产品支撑福州市房地产企业发展,以更贴心的服务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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