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档案宣传普法工作,福州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馆组织全馆工作人员参加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培训学习。4月11日上午27人参加集中观看直播学习,其余人员在工作之余自学,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报名学习、申领培训证书。
此次培训档案馆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档案意识和法治意识,指导干部职工将档案法各项规定落实到档案工作各个环节。下一步,档案馆将通过专题学习研讨、档案日活动等形式继续宣传贯彻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选派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扎实掌握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推动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和服务取得新成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