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2-26 09:0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23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中心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1.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合力。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迅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排,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上来。为有序推进巡察整改,3月27日成立中心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中心各党支部书记以及各处室、分中心、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由班子成员分别担任组长的五个专项工作小组和巡改办,构建起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各班子成员包干整改、各处室具体推进的责任链,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落实。集中整改期间,中心党组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主任办公例会、党组会等会议9场,紧盯巡察整改重点任务、重点事项,作出部署、协调与指导,保障巡察整改任务全面、有效、有序落实到位。

2.坚持从严从实,狠抓整改落实。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中心党组逐条分解剖析、深挖根源,3月27日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提出84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及整改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对能马上整改的,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成整改的,坚持紧盯不放,在集中整改期内完成整改或取得阶段性成效;对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研究或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整改的重难点问题,专人跟踪推进,强化联动协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巡察整改任务实行“闭环销号”管理,全程跟踪监督,日常由各班子成员按照巡察整改方案分别推进巡察整改,每周由巡改办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每半月由主要领导召集开会,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任务层层抓落实、条条见成效。

3.注重标本兼治,提升整改成果。中心党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好当下问题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从思想政治层面、体制机制层面挖掘根源,认真研究标本兼治举措,防止问题反弹回潮。4月27日召开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问题以及会前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交心等情况,举一反三,从思想上、政治上进行深刻检视,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查缺补漏,深化整改。集中整改期间,针对网络舆情应急预警、合同签订、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场实勘、实测数据备案、不动产登记电子材料归档、不动产登记档案归集、不动产登记共享数据安全管理、编外人员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新建、修订制度11项,推动上级部门完善机制1项,形成更加全面系统完善的工作制度体系,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二)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组织整改落实情况。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会后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作出部署安排,集中整改期间多次牵头召集会议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督促提醒班子其他成员和各责任处室落实整改责任,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顺利进行。坚持带头整改,领办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选人用人、“登记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难点问题,并指导督促推进其他问题按既定目标落实整改。坚持把整改融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不动产登记主责主业、融入我市“奋勇争先”行动,增强整改实效,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发展还存在差距”的问题

问题1:“登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

(1)深化“登记难”问题调研。在前期巡察发现的登记难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细化登记难问题存在的堵点难点,2025年5月研究形成《关于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调研报告》,针对产生“登记难”的原因,分门别类提出解决路径,为后续工作提供指导。

(2)加大力度推动解决“登记难”问题。一是将“登记难”事宜报市政府研究并建立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二是建立“登记难”项目台账,安排专人专项负责,每两周更新项目进展情况,详细掌握项目的具体情况,实时跟进工作进度,确保问题“发现即研判、研判即处置”;做好项目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材料的梳理和服务工作,已于集中整改期内办结多个项目首次登记。三是完善“登记难”问题处理机制,针对未通过土地核验问题,中心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沟通研讨,充分借鉴广州等地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该方案2025年4月1日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会后中心根据常务会精神,主动联系、对接项目建设单位,督促尽快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土地核验手续。待前端手续齐备,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登记。

(3)强化项目分类统计管理,对登记系统中“不动产首次登记(商品房及保障性住房)”“不动产首次登记(单位自建房)”业务受理界面进行改造,新增“项目类型”,包括“驻闽军队安置类住房项目”“行政事业单位自建项目”“安置房项目”“古厝项目”“商品房项目”“国有企业自建项目”“其他项目”七类,保障不动产首次登记项目统计做到分类精准,不重不漏。针对个别“登记难”项目数据重复统计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已按规定进行处理。

问题2: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4)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满意率。一是健全完善服务企业机制,5月8日召开专题会研究进一步提升企业服务水平的举措并形成会议纪要,组建中心服务企业工作协调小组,健全企业大厅联合服务工作机制,加强与各职能审批部门的对接沟通,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二是做细做优企业全流程服务,日常工作中依托企业服务大厅平台,常态化为有办证需求的企业提供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绿色通道等优质服务。4月1日、16日、28日分别组织到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地铁集团、福州城投集团开展调研,针对有关项目土地权籍调查、红线重叠等13个问题现场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导。根据福建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平台发布的2024年营商环境分析报告,福州市登记财产满意度为97.1%,位列全省第二。

(5)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提升服务效能。一是严格落实“无证明省份”“无证明城市”工作要求,对于能通过数据共享、协同出具等方式取得的电子证照类、电子证明类、可信文件类材料,不要求企业提交纸质材料。目前,跨部门数据共享接口已开通36个,可共享调取包括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建筑许可证等其他部门电子材料;通过无证明系统发起协查242次,让申请人免跑腿;电子签章覆盖56项业务,对已有电子签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电子申请材料的,申请人无需出具纸质材料。二是全盘梳理企业不动产登记业务涉及前后不同环节重复提交材料情况,对于前端环节已收取的材料,要求后续业务直接提取,企业无需提供,比如测绘单位测绘成果报告已按门牌号码使用证书记载坐落的,后续楼盘表备案不再重复收取门牌号码使用证书。

(6)严格落实政务事项“五级十五同”,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针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部分办事指南不一致问题,2024年12月已第一时间立行立改,撤下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使用的旧版商品房预售许可办事指南,并在窗口布设新版办事指南,同时组织对全部业务办事指南更新发布情况进行排查,确保办事指南在省、市网上办事大厅以及中心本部办事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等线下窗口均保持一致,并统一从省网上办事大厅打印最新版办事指南。组织各业务处室、档案馆2025年3月31日起安排专人定期排查核实办事指南更新情况,业务处室负责不定期检查,发现未及时整改的,进行通报。

(7)加快推动“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平台”建设。与市税务局加强协同联动,2025年3月17日线上税费同缴运行,4月7日开通税费同缴线下POS刷卡渠道,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线上线下“前端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同步缴库”。5月28日,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平台建设项目通过验收。截至11月20日,已办结税费同缴2092件,计4610.17万元,其中:不动产登记费137.66万元,税款4472.52万元。

问题3:推进古厝办证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8)优化古厝办证工作机制。《古厝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指引》于2022年6月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有效期2年,目前已到期失效,但在推动古厝办证方面,各职能部门工作并未停止,经各部门实地踏勘后,2025年5月我市成立历史文化街区古厝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专班,以“试点先行、分批推进”为思路,以“成熟一处办理一处”为原则,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持续推进古厝不动产登记。集中整改期间,中心结合福州古厝建筑结构特点及先期试点办证经验,于2025年5月19日印发《福州古厝不动产登记优化流程图》,进一步完善古厝用地审批、修缮方案审查、规划和建设审批及验收、不动产登记全流程。

(9)认真履行古厝办证服务职责。古厝不动产登记工作中,中心主要承担配合、沟通协调作用及末端办证服务职责。与前端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主体责任单位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多部门定期例会、现场实勘、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强化沟通对接,主动靠前服务、提前介入,分批分期推进古厝办证,截至2025年10月底,累计办理129本古厝不动产权证,涉及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下一步中心将继续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古厝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专班,不定期召集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古厝办证问题,针对进入不动产登记阶段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我市古厝办证工作入选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广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典型实事及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下半年优秀典型案例,相关工作做法在自然资源部简报(2024年第8期)上刊发宣传推广;中国不动产、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人民日报陆续报道宣传推广该创新做法,央广网、海峡资源报也相继至中心采访报道宣传。

2.关于“履行职能责任还存在短板”的问题

问题4:“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仍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10)进一步扩大智能化审核的应用范围。一是夯实数据基础,补全抵押类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12.5万本,应生尽生,做到对2016年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的不动产抵押证明全面电子化;二是推进登记系统抵押直连智能化升级,2025年5月28日完成系统改造并上线,全面推广抵押权注销智能化辅助审核,覆盖32家银行等机构。5月28日以来,抵押(预告)注销登记智能化辅助审核占比从26%提高至67%。

(11)提升二手房转移登记网上办事的便捷度。一是优化提升系统功能,如电子签章实现“一键签署”、系统自动接收、放宽存量房交易登记全流程网办年龄限制等功能。二是加强沟通联动,2025年4月3日邀请6家市场份额大的房产经纪机构召开座谈会,听取使用意见建议;建立专门联络群,日常工作中与房产经纪机构加强沟通交流,及时答疑解惑;协调税务、维修资金中心等部门完善联办工作。三是强化宣传推广,通过福州日报、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提高网办知晓度;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积极动员各房产经纪机构积极参与全流程网办的推广应用。2025年4月3日以来存量房交易登记全流程网办占比从1.08%提高至5.86%,今后将持续推进。

(12)不断优化电子签章应用。增加送达回证电子签单功能,实现送达回证电子化;在实测数据备案(含变更)业务网上办事中新增应用电子签章,并于2025年4月29日针对该电子签章模块使用开展培训。截至目前,电子签章已应用于56个业务事项,电子签章应用场景覆盖率由原9%提高至62%。

(13)规范电子材料归档工作。加强全流程网办电子材料归档管理,2025年3月26日召开档案工作专题会,进一步细化电子资料归档与管理,完善电子档案归档标准化程序。目前存量全流程网办电子材料已全部入库归档,后续将常态化做好新增全网办业务归档工作。  

问题5:预售许可审批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4)完善预售许可实勘机制。2025年4月2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场实勘实施细则的通知》,实勘人员严格落实实勘记录照片日期标记、人员签字等要素标记要求。截至11月,已有95次实勘严格按照新细则要求开展实勘。

(15)完善实勘记录方式。主动请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4月9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复函指出“各市现场察看项目的形象进度,可根据本地实际,只采取录像、照相等形式之一作为记录手段”,中心已按该指导意见办理,同时对重点项目采用录像、照相两种记录形式记录工程形象进度。截至11月,共有95次实勘采用照相形式记录;5次实勘采用录像、照相两种形式记录工程形象进度。

(16)规范开展现场实勘。严格由两名取得执法资格证人员实施,实勘记录单由两名行政执法人员签字确认,填写行政执法证号。

(17)对商品房项目合规性建设实行全流程监督管理。事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要求开发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书面承诺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情况进行施工建设,杜绝违规施工、违法建设。自2025年4月22日起,在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材料中增加《项目合规施工承诺书》,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盖章确认,随商品房预售许可卷宗材料一并存档备查。截至11月,已收到72份开发企业提交的《项目合规施工承诺书》。事中:积极配合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违法建设的巡查和处理,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对经认定存在违法建设的,予以采取限制商品房网签备案及不动产转移登记等限制措施。

(18)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管理要求。新批准预售楼盘开盘销售时,配合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售楼处驻场监督,重点监督项目信息公示情况、公开销售情况、明码标价情况、资金监管情况等,强化联合监管。巡察整改之前已配合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商品房销售现场监督检查8批次。2025年将开展2次新建商品房销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第一次抽查已于6月4日开展,两批次执法人员前往3个项目销售现场进行检查。

问题6: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还有欠缺。

整改进展情况:

(19)强化行政争议化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心领导定期组织召开行政复议、应诉专题会,牵头研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有关情况,制定案件协调方案;贯彻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分管领导出庭参加诉讼,积极参与庭审各环节,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二是重视源头化解。充分利用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中心处长值班室等平台作用,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反馈的问题,根据现有法规、政策无法解决的,做好普法及政策解读工作,取得群众谅解,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行政诉讼、复议案件量。三是强化行政争议化解力度。对于可自纠化解的案件,在积极应诉的同时,制定调解方案;分管领导牵头、责任处室负责、专人负责跟踪推进纠纷化解,争取和当事人达成和解,撤回起诉结案。四是提高应诉能力。法规处牵头,组建由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构成的应诉专业化队伍,参与具体行政应诉工作,研判败诉风险;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专业律师力量,为案件提供专业支持,提升应诉水平。

(20)深化案件排查分析与处理。经对2020年以来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分析,6月13日、16日,中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员8人予以谈话提醒,对3人进行批评教育,扣减当月绩效并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对上述责任处室的现任负责人进行以案为鉴警示教育,要求组织处室工作人员学习,加强业务审核管理,避免产生类似问题。6月13日中心对败诉案件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处室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防范行政纠纷。

(21)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一是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实操培训,组织统一学法考试和以案说法活动,培养法律思维,提高业务水平。案件发生后结合行政诉讼、复议典型案例开展行政复议、诉讼常见问题专题讲座2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开展民法典等法治讲座3场,每月开展业务实操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水平。二是加大登记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使行政复议、应诉中发现的问题尽快得到纠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常态化组织业务处室开展登记质量检查的同时,针对巡察指出的不予受理、不予登记文书问题,在中心行政诉讼、复议专题会及主任办公例会上对责任处室进行通报,要求各业务处室引以为戒,组织学习《关于规范缺件告知等不动产登记行为的通知》并对照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24年第四季度组织针对不予受理、不予登记行为进行“回头看”专项质检并提出要求,进一步规范业务处室不予受理、不予登记行为,防范行政矛盾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信用监管。针对败诉案件反映的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问题,落实不动产登记诚信制度,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不动产登记或冒名顶替他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等行为的申请人纳入不动产登记诚信记录档案,在后续登记中,对失信人员加强审核,降低登记风险。

问题7:不动产登记测绘业务指导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22)多举措精准服务测绘单位。一是组织测绘单位开展业务培训2场,对各测绘单位作业员进行摸底测试和分析,并就“福州市实景三维现状与建设探索”进行专题培训,提升作业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与测绘单位互动沟通,定期通报福州市不动产测绘质量情况,对有质量下降趋势的测绘单位及时予以提醒,并通过发函建议、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指导。三是开展“易企测”品牌创建活动,为企业提供“全过程”指导、“全方位”代办等增值服务,截至11月,“易企测”企业会客厅已接待23件。四是优化实测业务服务流程,提前容缺审核,缩短审批时限,截至11月,已容缺审核59件实测数据备案。

(23)提高测绘备案材料质量。一是3月起开展不动产测绘服务“提质增效年”活动,加强测绘单位内部质量管理及人员业务水平,提升测绘单位成果质量。二是梳理整合现有测绘业务表单,3月11日起将测绘业务涉及的多张表单融合成一张表,降低业务错误风险。三是测绘备案业务增加运用电子签章技术,实现测绘成果报告电子化。

(24)优化测绘系统及数据库建设管理。2025年2月28日组织测绘单位和技术单位对测绘系统功能及使用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收集的12个问题已全部解决,推动系统优化,基本涵盖各类建筑形态测绘情形;5月1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细化数据库空间数据分层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数据库空间数据分层管理,规范空间数据流向。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还不够强”的问题

问题8: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25)2025年3月12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3月24日向市委报送2024年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4月21日下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纳入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等内容。

(26)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心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扎实抓好落实,2025年4月下发《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中心各处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5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通报中心意识形态领域情况;5月制定下发《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网络舆情应急预警方案》,建立健全中心网络舆情应急预警机制。

(27)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2025年3月15日起,由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共同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拟发布的信息由所在处室负责人审核,中心领导签批后送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专人对拟发布信息文字表述和内容进行审核,对于发现的错别字、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与拟稿处室沟通修改,确保信息发布规范。2024年10月,中心已按要求对表述不规范的3篇网站信息进行了更正。

问题9:公民个人信息存在泄露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

(28)加强共享接口单位管理。发布数据共享安全增强措施方案,完成共享接口安全改造,建立调用共享数据管理台账,实现数据访问操作日志存证可追溯。

(29)强化身份核验技术管控。业务系统已对接省数字身份管理平台和省授权中心,实现共享信息经身份核验及授权后安全调用,通过技术手段强化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30)建立数据安全管理机制。2025年5月23日印发《不动产登记共享数据安全管理规定》,从人员安全意识、明确权责边界、数据共享流程安全管控、日常数据监督管理、应急预案处置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筑牢共享数据安全防线,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可控。

问题10:保密工作还存在漏洞。

整改进展情况:

(31)2025年4月15日组织召开保密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组织观看保密法规专题片,听取保密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下一步保密工作。

(32)2024年6月组织开展数据安全培训,2025年4月10日再次组织开展数据安全培训,深度解读数据安全法律法规,并结合信息泄露相关案例,深入分析违规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风险及其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数据安全意识及技能。今后每年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数据安全知识培训,保障信息安全。

(33)2023年11月已根据保密部门要求对非涉密信息设备台账以及涉密信息设备台账进行更新。之后按照每季度开展常态化检查及日常根据处室反馈设备变动情况相结合方式更新台账,确保账物相符。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关于“‘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11: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

(34)2025年2月8日召开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部署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邀请了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对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中心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强调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履行好“一岗双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问题;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35)在开展好重要时间节点廉政集中谈话的基础上,中心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中心主要领导与直属单位“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及时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强调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能违规参与吃喝,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重要时间节点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移风易俗等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文明廉洁过节。巡察整改以来,中心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5人次,与直属单位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馆、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技术保障中心负责人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2人次,确保关键少数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保持清醒和坚定。

问题12:述责述廉工作抓得不紧。

整改进展情况:

(36)严格按照《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开展述责述廉工作,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会前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五个方面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中心领导班子查找问题4个,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查找问题20个。2025年4月7日,中心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中心领导和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上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对照五个方面进行述责述廉,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对述责述廉情况进行逐一点评,并提出下步工作要求。述责述廉后,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了现场评议。

(37)加强对直属单位述责述廉工作的指导监督,组织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述责述廉工作要求,认真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2025年4月,直属单位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技术保障中心和市不动产登记档案馆分别召开了述责述廉会议,全体党员和在编人员参加,直属单位负责人对照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进行述责述廉,进行现场评议,进一步压实廉政责任。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的问题

问题13:主体责任落实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38)2025年4月30日印发中心《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重点,明确中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单位)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推动任务落实到末端。

(39)严格落实中心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严管所辖、严负其责,开展好重要时间节点和日常廉政谈话提醒。巡察整改以来,结合“五一”“端午”重要时间节点,中心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和一对一廉政谈话共10人次,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20人次,进一步强调“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重申严禁违规吃喝,严格纪律规定落实,压实廉政工作责任。 

问题14:廉政风险排查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

(40)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组织班子成员围绕重要事项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和分管工作的关键环节进行领导岗位风险排查,结合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内容确定风险防控等级,班子成员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登记表均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签字确认,中心6名领导干部均已完成廉政风险排查。

(41)2025年5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围绕不动产登记岗位职责、行使职权、业务流程、执行制度等进行全面排查,结合个人岗位实际确定好廉政风险防控等级。同时做好廉政风险防控表审核把关,处室人员由处室负责人审签、处室负责人由中心分管领导审签、班子成员由中心主要领导审签。整改以来,共组织廉政风险排查1次,涉及18个处室、2个直属单位,共计323人,排查高风险等级廉政风险点34个、中风险等级廉政风险点48个。

问题15:以案示警做得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42)加强以案示警教育,2025年5月30日中心主要领导运用身边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戒,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组织干部职工参观闽江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福州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界限》等警示教育片,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问题16: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3)改进工作方式,靠前监督、主动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列席参加“三重一大”会议,深入开展多层次谈话,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3.关于“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17:窗口服务意识不够强

整改进展情况:

(44)强化窗口纪律管理。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效能规定和工作纪律,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建立窗口视频监控巡查制度,每月抽取两次监控视频,对不合规的行为进行内部批评教育,违反处室月考核办法的,予以严肃处理。针对2022年10月个别窗口工作人员违反窗口纪律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45)优化窗口动态管理工作。巡察指出的2023年10月9名群众等待时限过长问题,经调查系三楼办事大厅业务高峰期、非公证继承业务较为复杂引发超时等待,已对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窗口处室及时针对人流量的变化,动态调整窗口设置,提高窗口办事效率,防范业务高峰期群众等候时长超时问题。

(46)健全窗口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了严格的处室日常管理制度,将服务意识和纪律问题纳入日常考核范围,配套严格的奖惩机制,与评优评先相挂钩,激励干部职工自我约束,提升窗口服务质效;落实监督执纪,严格执行日常管理制度,采用日常巡查、视频抽查、专项检查等手段监督窗口人员在岗情况、服务态度、业务规范等一系列窗口服务行为,切实抓好窗口效能,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始终保持高压管理态势,严肃问题追究,确保业务按时限办结。针对发现的2024年4月个别窗口人员离岗超时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47)强化窗口效能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处室领导窗口带班、处务会等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和中心部署要求,并加强窗口服务日常监督检查,强化窗口纪律执行,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48)提升窗口服务规范。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窗口服务礼仪和行为规范准则》,并于5月7日、8日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礼迎服务 温情窗口”礼仪培训,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组织评选窗口服务标兵,通过先进事迹宣传,引领带动干部职工提升服务意识和效能;常态化开展窗口服务礼仪规范执行情况检查,促进服务水平提升。

(49)加强办证时效管理。设立省网办预审AB岗制度,确保省网办预审A岗缺位时B岗及时补位、做好交接,杜绝因人员缺位引发的办理延误问题。设置省网办平台短信提醒功能,同时严格落实“日查”机制,每日及时查阅、办理省预审件,提高业务办理时效性和规范性,防止超时办理。针对发现的个别省网办业务预审超时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问题18: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

(50)已办结巡察指出的项目的首次登记工作,项目已具备个人办证条件,办证材料齐全的群众可申请办理个人产权证。

(51)针对2021年1月办理商品房预告变更登记时错登产权人问题,已第一时间为群众办理错证信息更正。2025年6月6日已对上述问题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日,处室内部召开该项问题整改专题会,重申整改该项问题的重要性,要求工作人员举一反三、认真仔细、严加检查、严密审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2)针对2022年9月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时错填国有土地使用权日期问题,2022年9月发现后已及时更正错误,颁发新不动产权证书,取得群众谅解,并对经办人员进行内部教育批评,扣减当月绩效,通过小组会加强教育培训,强调对不动产登记关键信息的审查,提升登记质量。2025年6月4日已对上述问题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53)强化登记质量管理。组织各业务处室、分中心对照中心《关于建立登记质量全员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落实不动产登记四级质量管理制度,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调整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一期专项质检。各处室严格开展常态化日常抽检、处室互检等工作,并将日常质检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严把不动产登记质量关。进一步优化登记系统质检功能,加强事后质检模块应用,加大事中质检模块的试运行力度,提升质检提质纠错效能。

(54)以技术提升质量。持续优化福州市不动产信息登记平台(三期),通过登记系统对数据自动化提取填充、自动校验及智能审核等方式,减少人工处理环节,从技术上防范登记错误。

问题19:基础工作不够细致。

整改进展情况:

(55)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已按照《不动产登记规程》对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登记资料1件1卷归档;5月21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档案归集质量的通知》,完善档案全流程管理要求,提升档案归集质量。

(56)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针对自查发现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存放平台存在管理漏洞的问题,增加对存放平台的工作要求,确保数据安全。2024年6月发函要求数据平台完善软硬件管理制度,加强人员规范操作及基础设施的安全防御,对数据库删除、修改等高风险操作实施内控管理,加强灾备体系优化工作,尽快完成灾备建设。目前,平台已完成数据安全制度建设、信息安全防护和本地数据容灾备份。

4.关于“内控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问题20:个别事项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

(57)今后涉及重大事项,均按照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上报党组会审议。

问题21: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58)加强未确认款项管理,根据账户变动情况,每月编制《银行款项明细表》,已于2024年12月9日在中心“其他应付款”科目下专设“未确认款项”二级明细科目进行账务处理;进一步及时办理收支对账,加强资金往来的会计核算和日常管理。

(59)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强化差旅费事项事前审批制度,对差旅费报销注意事项进行再提醒,加强费用报销审核,切实做到支出合规、手续齐全、凭证真实有效。巡察整改以来,严格执行公务出差事前审批及差旅费报销制度,经查没有出现出差事后审批、报销附件不全等问题。

问题22:合同管理存在缺失。

整改进展情况:

(60)根据巡察立行立改要求,已于2024年12月印发《关于采购合同签订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健全合同签订机制,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实现资产的安全管理与高效利用。

(61)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2024年12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预算绩效指标梳理工作。经中心会议研究决定,2025年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内审工作。4月29日中心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选定第三方机构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内审,于7月上旬出具审计报告,完成年度内审工作。

(62)加强公车管理,已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公务车定位系统等设备情况,确保公车使用规范、高效、透明。2025年3月发现一次公务车定位系统故障,已及时通过公车管理平台报请系统维修,并跟踪至维修完毕。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的问题

问题23:班子整体合力有待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

(63)中心党组把班子建设作为各项工作重中之重,充分调动分管领导积极性,提升整体战斗力。3月26日,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福州市委会工作规则》《中共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统一思想,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协作要求;4月25日中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就“领导班子合力不足”作自我批评并明确整改措施;6月9日中心召开办公例会,强调要落实议事决策规则,推行业务分级处理机制,一般性业务由分管领导牵头研究后报批,疑难问题附前期研究意见后再决策。

(64)针对班子分工还不够规范问题,5月16日,已按规定调整中心领导分工。

(65)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对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明确要求,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始,进一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敢于正视问题,揭短亮丑,敢于直截了当、开门见山,确保民主生活会有“辣味”,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中心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今年以来,中心5名党员领导干部均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集中学习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为党支部上党课5次,带头推动组织生活制度落到实处。

问题24:议事规则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66)2025年4月9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府采购知识专题培训,学习《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关于建立健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品目和金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及中心内控管理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树牢合规意识,提升业务实操能力,保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高质量推进。

(67)强化制度学习,规范会议管理。一是3月26日,中心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福州市委会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强化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二是参考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规范,提升会议纪要撰写专业水平;三是加强会议纪要和记录审核把关,确保会议纪要规范、严谨;四是更换规范的党组会议记录本,对过往党组会议记录本进行标准化整理。

2.关于“党建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问题25:党建引领不够充分。

整改进展情况:

(68)推动党建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融合,发挥党建品牌引领作用,将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2025年4月1日中心领导带队赴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党建引领促发展,服务企业当先锋”学习调研和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认真听取企业意见,为企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4月16日,中心领导带队赴地铁集团开展调研和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通过“现场服务+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为地铁建设项目提供全流程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导;4月28日中心领导带领党员、干部到福州城投集团开展调研座谈,倾听企业意见建议,并提供不动产登记现场服务指导。   

(69)加强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检查指导,要求各支部自查“三会一课”记录材料,对于缺项漏项及时完善,机关党委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督促严格落实好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各项制度,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结合实际组织党日活动,2025年4月分别组织参观闽江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展馆,提高党日活动吸引力。

(70)2025年4月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对记录要素不全、内容不完整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推动党支部基本制度落实严格规范。

问题26:党务干部业务能力还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71)抓好党支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2025年3月选派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参加市委党校科级干部进修班(为期一个月),4月组织党务干部开展了集中培训,确保新任党务干部熟悉基本党务常识,能够开展好日常党务工作。

(72)2025年4月组织开展党务干部集中培训,要求各党支部规范运用好智慧党建平台,做到及时接收任务和上报资料。

问题27:发展党员程序不够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

(73)2025年4月组织开展党务干部集中培训,组织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程序,要求党支部严格对照《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4)2025年4月组织各支部对发展党员档案进行自查,机关党委复查,对发现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不完整、未体现谈话人党内职务等2个问题进行了整改,要求党务干部严格认真对照《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做好党员档案整理工作,确保党员档案材料规范完整。

3.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问题28: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75)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优化队伍年龄结构。通过提拔、遴选、考录等渠道充实队伍,全年引进博士选调生1名、遴选四级主任科员1名、招考录用年轻干部6名、接收军转干部1名,开展两批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76)推动轮岗交流,实施动态管理。对在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的3名干部进行轮岗调整,建立人员任职情况动态台账;常态化推进干部交流,对3名优秀干部进行交流轮岗,促进复合型干部培养。

问题29: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执行还不够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

(77)加强制度学习,强化执行时效。一是中心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围绕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探讨;在今年两批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落实上述要求,后续常态化坚持。二是3月25日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工作制度,提高组织人事干部业务水平。

(78)严格选任程序,开展谈话提醒。一是对上轮巡察以来19批次选任程序开展“回头看”,不存在工作程序倒置等问题。在今年两批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开展酝酿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保证干部选任工作的严谨规范;二是对工作不够细致的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79)排查选任材料,规范归档工作。一是认真核查19批次选任材料,补缺补漏,纠正个别工作记录错误;二是在今年两批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加强材料审核,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书材料归档工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问题30: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80)一是全面排查应登记备案人员证照管理情况。比对市公安局数据开展“回头看”,中心应登记备案人员均已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做到应备尽备;应登记备案人员持有证照已全部上交并建立台账,全部证件由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不存在漏备漏管情况;新提任干部任命发文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备案、变更。二是严格因私出国(境)审批。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全体工作人员(含编外)均纳入管理,均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审批流程开展审批。2025年3月,全面排查干部因私出国(境)流程,中心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要求人力资源处严格落实管理规定。

问题31:编外人员管理存在缺失。

整改进展情况:

(81)强化职业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完善制度配套。将编外人员廉政警示教育、职业法治教育、道德教育等纳入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组织编外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内容,在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廉政集中谈话提醒;开展以案示警教育、参观闽江监狱廉政精神教育基地、参观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民法典专题讲座、保密宣传教育等,提升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制定《编外人员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

(82)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中心层面每季度开设1次“处长讲坛”,处室层面每月至少组织编外人员开展1次业务实操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组织开展“礼迎服务 温情窗口”礼仪培训等,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水平。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问题32:整改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

整改进展情况:

(83)已对2020年8月10日当晚值班员进行了谈话教育和通报批评,警示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进一步重申值班值守纪律,增强干部职工做好值班工作的责任感;办公室每月制定值班安排表发放至各处室(单位),并于每周一对涉及本周值班的处室进行再提醒;各处室(单位)根据每月值班安排,提醒本处室(单位)的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履职;常态化开展值班督查,督促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杜绝空岗、漏岗现象发生。

问题33:纪检监察组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84)强化“探头”作用,通过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约谈提醒等方式,对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进行逐一核实,常态化监督落实,推动监督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中心党组将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将常抓不懈,坚决贯彻执行已建立的各项制度、措施,并结合实际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助力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以更高站位,加强党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履职能力;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谋划,抓实“选育管用”全链条,在干部梯队建设及职工素质培养、日常管理上持续发力,着力培养堪当重任的高素质登记队伍。

二是以更实担当,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紧扣当前不动产登记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定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等工作要求。积极担当作为,落实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各项措施,加强与前端审批部门沟通协作,在“登记难”“古厝办证”上持续发力、攻坚克难;积极回应企业群众期盼,抓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及窗口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三是以更硬作风,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和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良好政治生态;严格内控管理,强化风险防控,保障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以清风正气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6295907;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1801室;电子邮箱:bdcjgdw@163.com。

中共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党组

2026年2月26日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