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02-12 10:25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带头学习、组织研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本年度法治专题学习计划,购买法律书籍、更新学习资料、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日常学习,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坚定法治信仰、树牢法治意识。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文化墙,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分发宣传册,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二)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处室考核及干部履职考核的重点内容,与业务考核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定期汇报与专项研究制度,每月在办公会议上听取法治建设情况;召集中心审委会审议66个议题,破解疑难复杂业务堵点难点;组织行政复议与诉讼专题会7场,研究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并抓好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环节,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机构职能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法规、规章及“三定”方案,编制并对外公布了本单位的权责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推动建立“无证明城市”运行机制,在梳理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通过部门协查、告知承诺等多种方式推进证明共享应用。

2.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一是持续深化改革实践:参与起草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规程》,修订《福州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并配套编制《福州市房产测算参考图示》,推进制度创新;实现“税费同缴”试运行,推行开发项目“1+ N ”集成服务,推行“一码关联”,推进模式创新;牵头开发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三期平台顺利上线,开展数据治理专项行动,推进系统升级。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实现“一手房购房一件事”“房产继承一件事”集成办理,持续升级“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套餐服务,推行灵活高效的业务合并办理服务,配合推进“公积金贷款一件事”,配合做好“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优化线上政务服务,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委托”,实现抵押登记业务“全市通办”,并将抵押注销登记智能化辅助审核推广至我市所有银行,进一步提升对外查询服务功能。三是提升窗口服务质效:通过优化办理流程、关联业务串联办理等,压缩多项业务办理时限;开展“领导进窗口走流程”活动,领导班子成员以申请人或陪同人身份,在一线窗口多角度体验办理流程,查找并优化解决不足;做好特需服务,为行动不便人士特设的综合专窗提供服务53次,学雷锋便民服务队为重症病人、高龄老人提供上门办证、送证服务115次。四是持续攻坚登记重点难点:做好重点项目登记服务保障,全力落实整治不动产“登记难”专项工作,实现古厝办证“零的突破”,攻坚推进我市驻闽军队安置类住房办证工作,有序开展农村不动产登记改革。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双随机”检查,全年共开展商品房销售项目“双随机”抽查10次,并及时将结果于本单位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闽执法平台进行公示。健全信用监管,和市住建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类管理的通知》,根据不同的信用等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分类管理。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形成《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通过本单位网站向外公开,并及时向市司法局备案。开展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入库数据梳理研究工作,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情况及时调整。

2.落实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疑难案件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处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聘任要求,对法律顾问2024年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报市司法局备案。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聘用2025-2027年法律顾问,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3.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重点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通过福州日报、福州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全力宣传工作成效、解读政策文件、发布工作动态等信息,并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答复,2024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答复率100%。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配备行政执法人员71人,配备执法记录仪11台、移动执法终端3台。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推动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应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2.加强房地产领域监管。一是配合推进“保交楼”“保交房”工作:做好风险项目基础信息的统计分析,持续跟进重点风险项目推进进程,与本地各级法院密切联动,确保“保交楼”项目资产用于本地项目化解与销售,积极指导风险项目收集办证材料;在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四城区11个“保交楼”项目退出风险项目清单、18个“保交房”项目办结首次登记。二是持续做好商品房销售及交易管理:高效办理预售许可及现售备案许可144件,全年四城区商品房新增供给面积194.68万平方米,助力开发企业加快推盘进度;落实因城施策,协同有关部门优化房地产市场交易政策,促进市场止跌回稳;不断健全完善商品房地下室车位分批预售许可规定等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体系,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三是精准分析房地产市场信息,为我市优化房地产管理政策和下一步土地出让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承办的8件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均密切沟通提案代表、委员,强化和分办单位、主办单位的协调配合,严格规范答复,并做好公开工作,答复满意率100%。加强内部监督,由办公室牵头,对省、市政府及中心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细化分解,并定期通报完成情况;由人资处牵头,开展窗口一线考核及处室考核,奖惩并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电话回访180次、办事大厅现场测评120人次,企业群众满意度100%;强化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回应解决群众咨询诉求5772件,满意率99.2%。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开展诉非联动工作。开展诉非联动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贯彻落实《福州市诉非联动责任单位一览表》,推动《2024年多元化解工作进度安排表》,并定时反馈工作进展。充分落实“枫桥经验”,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积极开展调解工作,2024年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4件,行政复议中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19件,推动行政矛盾实质性化解。

2.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履行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职责,及时提交书面答辩和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支持和配合法院审理工作,切实履行生效裁判。2024年全年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共审结28件,合法率100%;行政诉讼案件一审共审结20件,其中判决确认违法1件、撤销行政行为2件,败诉率15%。相关败诉情况已按要求向市司法局备案。

(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

1.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中心党组学法制度,制定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中心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印发2024年法治专题学习计划,深化全体干部职工的自学机制,依托“学习强国”、中国普法网、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在线学习平台,用好线上和线下各类学习资源,认真开展自主学习。2024年共组织法治专题讲座3次、学习培训3次、集中旁听庭审1次,辅助理解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统一学法网络专题培训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巩固学习效果。

2.加强法治宣传工作。研究制定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及任务分解表,全力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常态化普法,在办事大厅及办公楼走廊上建设普法文化宣传栏、摆放普法宣传展架,在办事窗口摆放普法宣传册,在LED屏滚动播放普法宣传标语、宣传视频。建立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在《福州日报》及《福州晚报》发表5篇普法文章,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19条普法信息。进社区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现场宣传活动2次,面向企业开展座谈会、普法宣传及调研6次,配合其他部门开展联合宣传活动2次。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过去的一年,我单位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等问题。这主要由关联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错误、申请人提供虚假的材料申请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数据错误等问题导致。

2025年,在常态化开展法治政府工作的基础上,我单位将针对败诉率高问题重点作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定期召集行政复议、应诉专题会,对新增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进行逐件研讨,研究涉诉行政行为中是否存在实体、程序上的缺失,形成答辩意见、调解方案;对行政复议、应诉情况进行通报;对行政复议决定、生效行政裁判进行学习、分析,举一反三,改进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夯实信息系统和数据基础

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三期)运行开展“回头看”,梳理短板、优化功能,增强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持续抓好数据治理提升工作,在数据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将一级数据占比提升至80%,为登记安全及提速增效提供数据支撑。继续深化数据共享互联工作,通过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核查申请材料真实性,减证便民的同时提高登记安全。

(三)健全信用监管

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诚信体系,将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不动产登记,冒名顶替他人申请不动产登记,违反告知承诺制度,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的申请人纳入不动产登记申请诚信记录档案。在后续的登记中,对失信人员加强审核,降低登记风险。

(四)持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

加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知识学习,开设执法竞赛、组织学法考试,培养法律思维、提高业务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检查

结合行政复议、应诉及质量检查工作,将发生的每件案件列入质量检查范围。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对类似的情况进行整改、对相关的经办人员进行问责、对相关的责任处室进行扣分批评。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使行政复议、应诉中发现的问题尽快予以纠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六)加强调解工作,推动争议化解

在行政争议发生后,与诉求人加强沟通,注重繁简分流。将能够在调解中解决的争端进行化解,推动诉求人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减少官民对立。同时以案促改、以案为鉴,积极探索人民群众所需。注重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将行政争议消灭在前端。

来源: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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