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在自身建设上下功夫,夯实思想根基和组织保障
(一)抓实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深化新时代机关基层党组织“堡垒工程”建设活动。强化党建工作对模范机关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的有效引领,形成交汇融合、双向提升的良好格局。坚持党建带群建,更好地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扛起党管保密政治责任,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三不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积极强化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当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三)抓实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培训和实践锻炼,注重青年骨干培养;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在一线工作中考准考实干部,依规开展职务提任、职级晋升、岗位聘任等工作;优化干部梯队建设,充分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最佳效能;进一步完善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增强队伍的稳定性和积极性;完善女职工职业发展的保障机制,积极支持女职工成长成才。
二、持续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对标对表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
(一)夯实登记信息基础。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三期)建设并上线运行。持续完善数据整合项目工作成果,并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拓宽数据“连接面”,为提升登记质效夯实信息基础。(二)深化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三个办理点全面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及“个人一手房办证一件事一次办”,推进抵押权注销登记和抵押权首次登记等同一不动产的不同登记业务合并办理,将常规一手房办证、二手房过户涉及的计税、登记环节由串联改为并联。(三)深化“一网通办”。改造升级网上办事系统,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全程网办”。抵押登记“全市通办”,并将智能“秒批”推广至所有通过系统(专线)直连模式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业务的银行,提高融资效率。(四)完善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再造涉企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切实做到“一站式”办理;同时完善配套工作机制,结合“千名干部进千企”行动,推动政策精准直达,助力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推行“一码关联”改革,促进部门间业务协同联办。升级“交地即发证”服务,前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时间节点,实现企业一次申请、材料共享、中心“零材料”审批。(五)加大政务公开和宣传力度。开设“不动产转让优化营商环境”专栏,落实不动产登记领域公共数据开放的要求,破除市场信息壁垒。充分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宣传解读不动产登记、转让、测绘等不动产相关法规法规和改革举措,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三、持续在窗口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提升办事便利度。精简收件材料,推进商品房、安置房等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以及持继承公证书的继承登记等业务“零材料”办理。优化信息查询,推出不动产权利人线上授权委托查询服务;开展建设项目楼盘三维可视化展示和查询试点;配合市资源规划局升级“地籍图上查房看地”服务,增加数字地籍图可查询内容和移动端查询渠道;将通过中心官网可查询的业务办理流程延伸至不动产权证邮寄进度。推广应用自助打证机,满足群众企业自主获取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的需求。
(二)推进标准化建设。出台《福州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修编版)》《福州市房产测算参考图示》,进一步规范建筑面积测算标准。出台测绘单位从业主体备案工作指引,规范从业主体备案管理。在楼盘表备案业务中实现对预测面积的全面管理,减少面积差异纠纷。健全并公开中心关于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响应机制和处室值班室处理诉求工作机制,提升诉求解决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规范化管理。常态化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建设,持续提升干部职工的服务形象、服务能力、服务效能。扎实开展不动产登记质量抽查,强化风险评估与防控,提高登记公信力。梳理总结非公证继承登记经验做法和规范,编撰《非公证不动产继承登记指引》。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参与案件调解,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降低败诉率。
四、持续在完成上级重点专项登记任务上下功夫,靠前服务精准保障
(一)积极指导推进国有房产产权登记。持续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国有企业房产、国有存量房产分类处置、古厝等办证指导工作,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开辟绿色通道予以办理。(二)深入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项目。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与前端审批验收部门密切沟通协作,推动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问题。主动靠前做好安置房和安商房的办证服务,保障涉迁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三)扎实推进专项确权登记任务。与林业等部门配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市、区自然资源部门配合推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规范有序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应用、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和登记成果更新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接工作,促进乡村振兴。(四)做好重大项目落地登记保障服务。全力服务我市土地收储出让大局,在房屋征收不同阶段配合做好登记信息查询和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工作,提高房屋征收工作效率。在用地选址会商环节强化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数据应用,提前解决土地权属矛盾,提高选址工作效率。
五、持续在稳定房地产市场上下功夫,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新形势,立足单位工作职责,积极稳市场、防风险、促转型。一方面注重防范化解风险:持续配合推进“保交楼”和中高风险房地产企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密切关注市场运行情况及热点敏感问题,与市房管局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销售市场巡查力度,积极纠治房地产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积极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高效开展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和预告登记,加快项目推盘销售,增加住房市场有效供给;并立足销售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精准做好房地产市场相关数据统计和形势分析工作,为政府因城施策、持续优化房地产政策提供有效参考;在交易登记环节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配合推动住房多元供给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