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2020年大事记
时间:2021-01-27 14:49

2020年中心以争当排头兵的精气神,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提档升级,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发展大局。

这一年,党的建设得到新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防控、巡察整改等重要政治活动中充分彰显,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并取得积极成效,巡察反馈问题基本高质量整改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提升了改革发展的引领力。这一年,房地产交易税费收入创历年新高,完成房地产交易税费累计25.94亿元,同比增4.52亿元,增幅21.08%,其中税收25.58亿元,同比增4.69亿元,增幅22.47%,为我市财税增收做出积极贡献,服务经济发展。这一年,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37.45万件,同比增1.6%,日均1023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26.50万本,提供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277.21万次。在全省首推“交地即发证”服务,实施“交房即发证”举措,推出“一证一码”扫码查询,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企业不动产转移登记“一窗受理”60分钟办结,一、二手房转移登记24小时办结,一般不动产转移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即办件占总办件量的40.38%。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在疫情防控期间大力推广网上办、掌上办,全年网上办事业务量达20.3万件,占业务总量的54.29 %,占同类业务的65.2%;通过“不见面全程网办”模式受理抵押业务13.2万件,占所有抵押业务的72.4%;其中办理经营性抵押登记贷款金额达860亿元,在疫情期间有效助企纾困;优化拆迁安置房办证流程部门联动开创“体内循环、联动运转、批量代办、一次完成”新模式,破解了安置户“办证难、链条长”的问题这一年,围绕“房住不炒”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稳房价、稳预期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促销售和控房价两手抓,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0年,中心工作获得了国家、省、市各级部门和领导的肯定。中心主抓的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完成情况入选《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首创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全程网办”经验做法入选“最佳实践篇”改革案例,向全国推广经验。7月1日,时任省委书记于伟国、时任市委书记王宁在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时,对我中心推出的不动产登记多点办、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改革创新走前头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省政府办公厅《督查专报》对抵押登记“不见面全程网办”做法予以通报表扬。市政府办公厅对我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组专项工作上取得的成绩以及开展安置房“交房即发证,一站式办结”工作予以通报表扬。台江分中心荣获2019-202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晋安分中心获“五一先锋号”荣誉。

现将诸多事务记载于此,供大家学习参考。

 

疫情防控

★强化组织领导

1月28日成立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防疫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统筹研究防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宣传组和防疫组,分工落实好疫情防控举措。1月26日起相继印发《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通知》《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预案》《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心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部署防控疫情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预案》等文件,全面部署防控工作。

★夯实防疫措施

健康监测:加强入楼人员管理,设“两道岗”严格落实查码、测温、戴口罩工作;疫情严重期间每日摸排员工健康状况,执行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中心员工出市出省情况,建立信息台账,确保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坚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场所消毒:坚持对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电梯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每周对大院整体环境进行全面消毒。保障防疫物资:自疫情开始,向以一线窗口工作人员为主的干部职工发放口罩36497个,储备并统筹供应消毒液、手套、洗手液等物资。食堂分餐各处室分时段安排专人领餐分发,员工各自用餐,7月16日起恢复堂食,就餐人员错位落座。

★统筹疫情防控与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

1月31日、2月9日、2月18日针对防疫期间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向社会发布通告,推广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既满足群众办证需求,同时有效避免服务大厅人员聚集。2月18日,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城市开发建设平稳发展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20号)文件精神,中心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城市开发建设平稳发展的工作导则》,明确六项措施,包括:积极配合做好顺延开竣工项目相关登记服务、为顺延预售期限的房地产项目后续办理预售许可开辟绿色通道、认真落实经营性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积极开展土地预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加快推进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为房地产销售新模式提供技术对接服务。

★开展防疫志愿服务

2月11日起,组织党员干部在共建社区参与居民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2月17日-4月2日,每周二、四安排志愿者在大门出入口、办事大厅出入口等位置协助做好人员体温检测、信息核对、防控知识宣传等工作。3月9日-13日,中心妇委会组织开展“打赢防疫阻击战,巾帼力量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成立“巾帼志愿服务队”,57名女职工自愿报名参加,在中心大楼入口处协助完成入楼人员体温测量等工作。3月,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共筹集善款6190元。

 

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2.1 强化全面工作部署

1月20日,中心召开专题会传达市政府常务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有关部署,并研究中心年度营商环境工作要点2月13日分解下达本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2月19日分解下达本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共6大项46小项。2月21日,印发2020年创新发展思路。3月4日中心召开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员会。每月中心领导听取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2 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率先全省启用“福建税务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共享平台”。5月29日,省税务局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开发的“福建税务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在我市率先上线,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和税款征收系统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交换信息。此前,工作人员需要在两个系统分别录入登记和计税依据相关信息,现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可实时推送纳税信息至税务系统进行纳税申报,税务系统也可将完税信息第一时间返回不动产登记系统,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提升司法协助执行网络查控一体化建设工作。6月11日,与市中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不动产查控直联机制的意见(试行)》,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不动产行业控制数据交互技术规范》完成系统开发之前,先将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查封登记前端延伸至市法院,市法院指定专人在法院办公场所通过该端口即可直接发出查控申请,中心实时匹配登簿,实时查控。6月26日起,陆续为市中院及市中院指定的晋安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和福清市等6家法院开通账户及权限,全年远程办理438宗查封业务,涉及3439个标的,此举大大节约了行政和司法资源,提高了执行案件的办理效率。

★试点探索抵押注销智能化辅助审核。5月15日,进一步深化抵押登记“不见面全程网办”服务,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试点开展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智能化辅助审核,实现“秒批”办结。抵押人还清银行贷款后,银行“不见面”发起抵押注销申请,登记系统自动受理,比对数据信息,并即时反馈办理结果,全程无人工干预。经过一个月试运行,6月20日,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智能化辅助审核正式上线,并逐步推广应用至招商银行、厦门国家银行等金融机构。10月-11月,中心走访28家提供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全程网办”服务的金融机构,推介进一步完善抵押登记业务智能化审批的工作安排,对档案保管、保密管理以及授权查询等方面进行重点调研,解读《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1)福州市五城区启用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420日起,对通过金融信贷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线上协同办理机制受理办结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核发加盖电子登记专用章的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此举便于银行在系统上即可查验、下载、打印不动产登记证明,既进一步优化了“一趟不用跑”服务,也提高了借款人贷款获批的效率。(2)增量证书(证明)同步生成电子证照。7月10日起,各类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e福州”APP全面上线,2020年5月1日后由中心(含本部、台江分中心和晋安分中心)颁发的纸质不动产权证书、预售许可证均同步自动生成电子证照。至此,群众、企业可随时随地通过“e福州”APP“不动产状况”栏目在线查询2020年5月1日后颁发的本人、企业名下的电子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还可查询5月1日后颁发的五城区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上线“一证一码”扫码查询服务。9月21日起推出“一证一码”便民服务,持证人登录中心微信公众号“不动产扫码查询”栏目,扫描产权证上的二维码,即可随时随地获取该不动产的产权、抵押、查封等信息。自9月30日起,增加扫码查询分户图的功能,同时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单元式房屋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中不再粘贴纸质附图。

★建设完成不动产批量信息查询反馈系统。11月,针对组织部门、公检法部门的批量查询需求,改人工查询为电脑数据自动匹配查询并出具相应格式的证明,提高批量查询的工作效率。

优化官网查询服务。2月6日起上线“不动产业务流程及税费查询”功能,申请人进入中心官网“网上查询”栏目输入业务受理宗号即可查询本人申请的一手房(含拆迁安置房)、二手房涉税业务办理进度和应缴纳税额,满足申请人实时掌握所办业务进程以及提前知悉税费的需求。3月27日,在中心外网“互动”栏目专设“不动产登记常见问题解答”库,上传首期161个问答,并在后续持续更新。

★试运行自助打证机。11月,试运行自助打证机。至年底两个月自助打印不动产权证书近400本。

拓展自助设备查询服务。(1)4月,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机新增“个人查登记簿”“银行查登记簿”“企业不动产登记状况”3个查询模块,至此自助查询机共支持8种情况的自助查询,包括“登记信息(现状),登记信息(现状和历史),抵押查封状况,具体抵押信息,曾用名查房证明,登记簿信息证明(个人查登记簿),银行查登记簿(抵押权人查抵押登记簿),企业不动产登记状况”。(2)4月26日起,查询登记信息时可进一步查询打印房产单元平面图和宗地图。(3)6月2日起,将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和打印功能布设至“e福州”便民服务自助终端,市民在全市各社区、商圈的230台“e福州”便民服务自助终端均可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并打印。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和数据库建设通过初步验收。8月26日,在“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和数据库建设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项目质量检查小组,在超图公司已完成质量检查的数据基础上,开展二次数据整合质量检查及相关工作,保障入库数据质量。全年完成数据整合219.85万户。12月19日,该项目通过初步验收。

★扩大政务数据共享范畴。截至2020年底,可共享公安、民政、社保、卫健委、工商、法院等部门的19项信息,当年新增共享数据包括:省级户籍信息、同户人员、税收、地方金融许可证、公证书、土地房屋资产调拨信息、法院生效的离婚调解信息、地名库信息,有力推动办证申请材料精简化。

★加强推进政务数据融合应用。5月15日中心成立中心政务数据管理工作组。7月3日制定2020年度中心政务数据开放计划,并按照办事指南业务事项梳理91项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目录,推进不动产登记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开放,同时加强推进政务数据融合应用。根据福州市大数据委的通报,2020年福州不动产登记数据汇聚、共享、利用、开放情况均位列市直部门前列。

★拓展网上办证核验点。6月,在台江分中心增设新建商品房网上办证核验业务,至此,中心三个办理点均开展网上办证核验工作,方便市民就近办理。

2.3 提速办理时间

★3月16日起,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及单位(含工矿企业)自建房项目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由原来的4个工作日提速至3个工作日;办理测绘数据备案承诺时限由5个工作日提速为4个工作日。8月起,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的不动产首次登记时限进一步提速至2个工作日。

★3月23日起,抵押登记批量件办理时间提速,根据抵押人和债务人为个人还是企业以及批量件数量,分级提速至2-4个工作日办结。与改革前的办事时限相比,最多压缩了5个工作日。

★3月27日起,提速66项业务办理时间。至此,所有不动产一般登记均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4月15日起,企业购买我市五城区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的,可一次性完成申请、(网上)缴税和领证手续,全程仅需60分钟办结。

★4月15日起,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办理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业务办事时限由24小时提速至60分钟内。

9月30日起,五城区一、二手房转移登记办理时限从3个工作日提速至24小时。少部分涉及早期系统无图纸、土地未落宗、需缴土地规费等情况的仍按原登记时限3个工作日办结。

2.4 优化办事流程

★建立全流程跟踪服务企业工作机制。1月3日,印发《关于建立全流程跟踪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服务企业工作制度。对企业自建未办证的工业产房、总部经济等项目安排专人提前介入、全流程跟踪服务、开设绿色通道、办结即出件,并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助力企业自建项目办证走上“快车道”。全年专项服务组走进福州高壹工机有限公司、福州美可食品有限公司、福州协新电子有限公司、福建鸿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麦克赛尔数字映像(中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开展上门服务。

★率先全省推行“交地即发证”工作模式。9月,交房(地)即发证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9月17日,玖序公馆项目用地在办结土地交付手续当天即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全年以“交地即发证”工作模式共服务33个项目涉及的67宗土地,办结44宗,其余23宗土地已完成前期对接,待办理交地手续即可当天发证

★开展“交房即发证”服务。10月17日,在晋安区香开连天广场举办福州市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首发仪式,香开连天广场25位业主代表在拿到新房钥匙的同时领取到了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房和办证无缝衔接。

★优化拆迁安置房办证流程。11月印发《关于加快我市安置房项目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首次登记专班和个人安置房登记专班,由中心、房管局、资规局、城乡建设局人员共同组成。当月,与土地发展中心联合印发《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导则》,开创“体内循环、联动运转、批量代办、一次完成”的新模式,中心组建专班提供下沉式服务,计划在41个项目现场驻点设窗,与征收实施单位联动运转办公,通过指定时间、包片办理、批量收件、加班审批,实现批量、高效、集中办证。市政府办公厅对该项“交房即发证,一站式办结”联合行动予以通报表扬。

★简化企业购买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的流程。过去企业领证前经办需先到领证窗口领取对公转账账号,完成转账后再次前来领证。4月15日起,企业购买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登簿后,实行网上缴税,由收费窗口告知企业经办应缴税款,企业在“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税后,工作人员据此打印完税凭证并发证。同时企业自开发票的,可予容缺受理,待发证后企业再寄回发票。在此基础上,企业购买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由原来至少往返中心和税务部门3趟改为只需跑1趟,全程60分钟办结。

★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的登记流程。4月起,将不动产首次登记前的不动产测绘与规划核实测量、消防测量由顺序开展改为同步进行,提前进行技术审查,容缺受理测绘数据备案,而后企业在向城建档案馆申报归档的同时可同步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按此程序,此类项目开发企业可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时间至少提前60天。

★推进二手房转移登记与相关过户业务联办。6月3日,与水电气公司就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过户联动办理事宜签订合同,并在后续持续推动落地。11月2日,本部实行凭借二手房转移登记受理单可办理水、电、气过户。

拓宽支付渠道。6月9日,中心涉税业务可在各办理点窗口使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缴税。

★完善登记发证提示信息。7月,在发给群众的可领证信息中增加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金额,以便群众提前知晓。同月,在抵押登记系统直连和专线连接上新增“已登簿,正在生成电子证明”的对外流程节点,以便银行可以及时掌握办件进度。

★优化一、二手房转移登记流程。8月24起,为推进一、二手房转移登记24小时办结的改革进程,调整常规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二手单元式房屋转移登记业务流程,将原有的计税初审与综合审核由串联改为并联。9月30日起正式执行。

2.5 精简办事材料

★精简首次登记材料。1月起,办理单位自建房首次登记无需提交门牌号码使用证书、施工平面图;已办理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办理房屋首次登记时无需提交相关税费缴纳凭证;2010年12月14日前供地的无需提交土地核验意见书;不再收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改为收取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5家单位共同盖章确认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消防验收或备案材料,单位自建房可申请首次登记的时间点大幅提前。3月起,办理首次登记不再收取《测绘数据备案通知书》。7月1日起,办理首次登记所需测绘成果通过内部共享提取,由两套面积成果和三套图件成果减为一套成果。

★精简测绘数据备案材料。1月1日起,测绘数据备案时不再收取竣工图和门牌号码使用证书。由测绘单位与建设单位加强比对竣工现状与规划审批情况,测绘单位在技术总结中做好说明,并在实地勘查时加拍一张含公安机关编制并正式启用的标准地址二维码的照片。

★简化合并拆迁安置房办理环节。1月1日起,对于不需要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拆迁安置房,竣工后建设单位可以不编制楼盘表、不申请办理楼盘表备案。由测绘单位在编制实测成果时,依据土地合同、规划依据材料等材料按房屋调查要求将楼盘表编制要素融合于测绘成果中。中心在办理测绘数据备案时,合并审查楼盘表备案相关内容,并生成不动产单元号。

★简化工业园区房地产抵押登记流程。3月11日起,各商业银行申请办理涉及工业园区土地、房产抵押登记时,无需再出具关于今后处置该标的物时必须经相关单位同意的知晓函。

★推进进一栋楼同一套材料只交一次。7月1日起对于在中心受理前续登记事项中已经收取的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建审图、总平图、红线图)等材料且办理后续业务能内部调取扫描件的,不再向申请人重复收取。

2.6 强化规范化管理

★推进“多测合一”,编制《福州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主持编写《福州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细则》,召开4次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专题座谈会,与测绘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开发建设单位座谈,对房产与规划面积的衔接和统一工作进行充分调研和交流。与市资源规划局共同组织编制完成《福州市规划和房产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意见,将“细则”改为“技术规程”),12月2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

★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降低行政赔付风险。6月,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登记责任保险合同,将近20年登记件和全部登记人员纳入保险范围,既能实现对受损害权利人的快速救济,也能降低登记机构行政赔付风险、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持续规范学雷锋便民服务。1月17日,为确保学雷锋便民服务队上门服务的登记业务质量和登记安全,印发《关于规范不动产登记上门服务询问内容的通知》,制作《不动产登记上门服务询问笔录》规范文本,统一上门服务询问的必要事项和内容。

★常态化回访企业。3月24日,印发《常态化企业回访与督查制度》,以回访摸清服务情况,以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力求提升服务质量。全年电话回访了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反馈良好。

★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8月14日起中心本部34个受理窗口配备接入省“好差评”系统的智能评价器,开始正式运行,涉及受理和发证流程的服务事项均纳入“好差评”评价范围,由专人跟踪评价情况,及时处理反馈11月台江分中心“好差评”系统评价器完成安装和调试。12月31日,晋安分中心评价器完成调试。

   ★规范办事指南。1月2日,按办事指南最小颗粒化修改工作的要求,调整《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部门政务服务基本目录和事项实施权限情况表》,并在全年根据改革情况,及时更新办事指南。

完善登记质量检查和反馈机制。持续开展案卷质量抽查工作并发通报反馈检查情况; 5月15日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质量管理例会,通报第一季度质检情况,分享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规范上下游单位所提交材料的质量管理。每月向各测绘单位通报测绘数据备案成果补件情况;7月起,向各使用系统直连(含专线连接)申请抵押登记业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通报季度抵押登记“不见面全程网办”补件情况,以此敦促其降低补件率。

★建立登记数据入库质量检查机制。6月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入库质量检查工作机制:在数据生成阶段建设系统限制登记机制,限制违规业务的办理,禁止缺失数据的录入,在数据储存阶段建设数据评估机制,以不动产单元为基准,设定“严重风险”“一般风险”“建议检查”“正常”四个级别,进行分级管理。

★规范登记文书。7月1日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含房屋所有权注销和土地使用权注销)出具统一版本的《不动产权注销证明》。8月1日起,启用更规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通知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变更通知书》。

★与区(县)登记机构共享行业经验。围绕建立专班全流程服务企业工作机制、营商环境评估概况和指标等主题编印3期《福州不动产登记创新发展信息》,与我市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享行业经验,共同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的服务水平。

★梳理证明事项清单。将证明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列为中心主要工作任务之一,于6月底完成11月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再次对证明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对保留27项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三、行政管理篇

3.1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统筹研究部署。5月27日,召开专题会传达当天上午市委召开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专题会会议精神,并对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了部署。

★强化房价监测机制。全年按照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持续关注房价,及时调整完善控价措施,完成年度控价目标任务

★加强促开盘促销售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积极配合做好顺延开竣工项目相关登记服务、为顺延预售期限的房地产项目后续办理预售许可开辟绿色通道、认真落实经营性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积极开展土地预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加快推进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为房地产销售新模式提供技术对接服务等举措,加大市场有效供给,拉动房地产经济指标快速回升。五城区全年商品房预售批准新增供给面积837.48万平方米,同比增60.83%;新建商品房销售50004套,面积380.08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0.19%、2.41%,4月起销售面积呈环比增长态势;二手房交易32754套、面积251.72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5.94%、4.54%,4月起每月交易面积基本在20万平方米以上,总体稳定。

★配合加强城区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2019年12月31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城区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的通告》,2020年1月中心印发《关于做好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基准价格调整衔接工作的通知》,明确相关工作衔接事项,确保平稳过渡。2月1日起执行调整更新后的城区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基准价格,平稳过渡。

★开展2次新建商品房销售“双随机”抽查。5月和11月组织开展新建商品房销售“双随机”抽查工作,随机抽取工作人员对12个在售楼盘开展检查,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监管。抽查结果在中心官网、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福州市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用福州等平台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与开发企业深入交流对话。1月17日,中心组织召开开发企业座谈会,57人参加。座谈会简要回顾了2019年中心各方面改革创新举措,并就预售许可、预告登记业务涉及的政策进行解读,分析企业办理相关业务遇到的难点问题并给予指导。开发企业分享了2019年楼盘销售情况,针对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销售情况及2020年市场预期进行了探讨交流。4月20日,中心召开“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征询意见会,保利、融侨、世茂、万科、阳光城等5家开发建设单位参加座谈。

★着力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5月根据住建部印发的《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文件精神,围绕“全面采集楼盘信息、提供自动核验服务、优化网签备案服务、提高数据使用效能(强化信息对接共享)、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具体要求,参照《全国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数据标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办房〔2020〕14号),拟定具体实施意见并分解任务。

★完善交易登记数据上报工作。6月,完成住建部登记交易数据月报统计和传输相应的系统建设工作,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通过该平台开展商品房预售许可、新建商品房网签、二手房网签和办证、新建商品房库存、各类房地产抵押等数据的月报工作,以系统自动传输代替此前人工通过邮箱报送的方式,增强了信息上报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为精准决策提供数据资料。

★完成与国有房产中心系统直连。6月中旬完成与国有房产中心系统直连,实现国有房产中心的租赁数据自动推送到我中心,并上报住建部。

 

3.2 坚持依法行政

★夯实依法行政工作任务。3月13日印发本年度依法行政任务分解表,包括健全重大行政事项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机关应诉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政府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等内容。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月,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梳理,现行有效的文件中无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相冲突的内容。在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的文件中,33份继续有效,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的5份文件予以废止。9月、11月组织开展两轮《民法典》涉及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废止14份规范性文件。

持续推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清理。6月、10月,在2019年印发的《福州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保留为必要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清理,仅保留“测绘数据备案”一项。

★对内组织学法用法。8月11日-8月28日,组织中心和档案馆全体在编干部参加2020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8月13日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的通知》,拟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旁听庭审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能力。8月17日,组织全体在编人员集中观看《原告张金华诉被告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一案》的网络庭审视频。8月24日组织在编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9月11日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讲座,邀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林智远对民法典进行讲解。12月11日邀请中心法律顾问单位北京德和衡(福州)律师事务所张月红律师根据《民法典》对各业务处室反馈的不动产登记疑难问题进行专题解析。

对外开展普法活动。1月,组织企业召开座谈会,解读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10月,走访麦田、骊特等5家房产中介机构开展普法宣传;11月,走访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向11家不动产测绘单位开展普法宣传;11月2日,邀请中庚、万科、泰禾等20家企业座谈,开展专题普法活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中心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前往福屿社区开展普法活动;12月24日,联合晋安公证处深入晋安区东山家园开展“情系万家”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讲解、政策答疑等便民服务。

3.3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3月印发专项工作分解表,定期通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根据“茉莉分”应用激励政策,持续开展“茉莉分”信用激励工作,全年为402位市民根据其信用积分等级提供绿色通道、加急、容缺受理、代领证邮寄(服务费减免)等信用激励服务。

贯彻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受理业务时自动查询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的信用记录及中心诚信库信用记录,将信用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根据联合奖惩备忘录及时对红黑名单主体实行联合奖惩,协助办理违建类联合惩戒案件229件(涉及1043个不动产单元),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移送假证案件22起,并将使用假证的人员纳入中心业务系统涉限单位人员名单中。

★加强和完善涉限单位人员数据库运用和管理。为进一步配合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9月印发《加强和完善涉限单位人员数据库运用和管理的通知》,明确将提供虚假证件、登记材料办理业务等几类单位和人员纳入数据库,要求对被列入数据库的主体,严格审核其提交的登记材料,对所提交的证件材料可向填发、制作单位核实取证,对其申请按照法定时限办理,且不适用我单位承诺时限、容缺受理等便民利民、优化营商环境优惠政策,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急办理。

3.4领导调研和同行考察交流

1月13日,福州市政府副市长杨新坚来中心调研考察。7月12日,江西宜春市副市长龚法生一行来中心考察,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蔡文陪同。12月7日,全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服务团4团来中心考察调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省委统战部、市委统战部陪同。2020年,福建省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湖南省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西省新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江西省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湖北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6批次省内外同行来中心考察交流。

 

队伍建设

4.1 深化人事教育培训和提任工作

★激发不同体制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选优配齐中层干部队伍,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全年提任7名科级干部,对8名同志职级予以晋升,聘任3名中级不动产登记员和6名初级不动产登记员,续聘2名不动产登记员。

开展15场内部教育培训。4月,在中心内网上传2019年不动产登记员资格考试试卷讲解视频,供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补短板,查弱项,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能力,确保登记质量。7月组织市管干部参加全市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市管干部线上班次全部结业。8月1日-8月20日开展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工作: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开设中心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优选5门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中心全体参公干部、事业编正副职领导共72人进行线上学习,全部结业。8月11日下午、8月12日上午组织学员观看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辅导培训视频。8月17日,组织全体正编人员集中观看《原告张金华诉被告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一案》的网络庭审视频。8月24日在组织在编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8月25日至9月30日,组织全体正编人员在线观看大型保密文献纪录片《胜利之盾》。8月27日组织保密委全体成员和涉密人员观看保密宣传教育片。9月11日,开展《民法典的时代精神与新规亮点》专题讲座,邀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林智远授课。10月9日,开展新建商品房销售“双随机”抽查工作培训。10月28日,邀请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副教授戴文远在晋安分中心开展“生态文明与城市发展”专题讲座。11月27日,开展征收安置房登记受理和计税业务培训。12月11日邀请中心法律顾问单位北京德和衡(福州)律师事务所张月红律师根据《民法典》对各业务处室反馈的不动产登记疑难问题进行专题解析。12月18日,开展“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不忘移风易俗”公益讲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12月25日,举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讲座,邀请中共福州市委党校党建教研部教师、宣讲员李方菁授课。

★不动产登记员考试通过率创历年新高。12月30日,开展2020年度不动产登记员初、中级资格考试,其中170人参加初级考试,52人通过;16人参加中级考试,3人通过。全年各处室组织内部登记知识考试约20次。

4.2 强化安全保密管理

★及时调整组织机构。1月9日,调整本单位保密委成员。

★规范保密日常管理。1月2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内网文档系统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强调禁止通过该渠道共享敏感文件及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要求相关信息用毕即删、人员岗位调整及时变更,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和负责”的原则规范日常管理。3月,就进一步加强工作秘密管理印发通知,要求各处室(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保密委印发的《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梳理本处室(单位)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获取的工作秘密,形成清单,严格管理知悉范围、载体和人员,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4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处室对工作人员使用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好内部保密制度,持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6月19日,印发《关于离岗离职人员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加强中心离岗离职人员信息安全管理,保证中心计算机与网络信息安全。7月7日,印发《关于加强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通知》,重申人员登记备案、因私事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事前审批等工作制度。9月1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重申依规使用不动产登记信息,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12月18日,印发保密工作系列制度,包括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定密管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保密要害部位管理规定、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规定。

★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每月在中心内网上传保密教育学习文章。3月17日,向中心各处室(单位)强调加强电子邮箱的使用管理,提醒将登录密码设为强密码并定期更换。4月-5月,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和服务大厅LED屏等渠道播放保密工作公益广告。8月25日至9月30日,组织全体在编人员在线观看大型保密文献纪录片《胜利之盾》。8月27日组织保密委全体成员和涉密人员观看保密宣传教育片。9月14日-9月20日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干部职工关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微信公众号并参与答题;9月17日开展网络安全专题培训,通过组织观看视频,宣传个人信息保护、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购物诈骗、电脑木马病毒防范等方面的网络安全知识。9月组织员工签订《2020年保密承诺书》。

4.3 强化队伍作风建设

★开展“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专项整治工作。12月16日,中心党组印发《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专项整治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实施方案》。12月31日,中心领导为干部职工上“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建设专题党课。

★力戒形式主义,切实精文减会。守住精文减会的硬杠杠,实现年度文件和会议数量只减不增的目标,年度发文量较去年降低30.4%。

★加强作风规范化建设。1月,印发《关于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5月,印发《关于工作服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重申一线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着统一制式工作服的要求。6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值班工作的通知》,强调值班工作制度和纪律。6月28日印发《12345诉求件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主管处室和承办处室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9月印发值班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值班职责、交接要点、督查等工作要求。

★以常态化回访和抽查促提服务质量。5月,印发《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通过现场发放问卷、电话回访调查、抽查柜台评价服务器评价信息及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等多个渠道了解群众意见,改进工作作风。全年电话回访18家企业、35名群众、邀请60名群众填写问卷,抽查35名窗口工作人员的评价器数据对服务情况进行核查。

★特需服务窗口持续暖心服务。特需服务窗口共为高龄老人等行动不便人士提供服务(含上门服务)189次,以工作人员跑腿代替群众奔波。

4.4 加强行政办公管理和服务

★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3月组织房地产综合大楼物业公司及外请的房屋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对大楼结构安排进行排查。

★组织职工开展电动车换牌工作。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4月全面摸排本单位干部职工电动自行车换牌需求,并组织集中开展换牌事项。

★改善值班工作条件。为给值班人员创设良好的值班环境,解决值班后顾之忧,9月起着手建设新值班室;12月,将值班室由1楼迁至6楼。

★规范往来款项管理。9月30日印发《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往来款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往来款项的使用、清理和结算等行为。

推进食堂改革,落实制止餐饮浪费工作。10月13日起,食堂由套餐制改为点餐制,因需供餐,大大减少了餐饮浪费;12月14日,食堂服务项目开标确定中标单位,着手筹备优化食堂服务有关工作。

★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10月20日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方案,推行绿色办公,通过节约用电、用水,节约使用办公用品使用、公务用车燃油、粮食,爱护公用设施等举措促进节能降耗。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10月26日成立中心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督、控制和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不断完善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党的建设篇

5.1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长效化。1月19日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全面回顾2019年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并对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化发展做出部署。7月-8月,组织市管干部和科级干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年机关党委购书620本,向全体党员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等书籍,通过中心组领学、机关党委促学、党支部深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共同推动学懂弄通做实。

★切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5月28日起,根据市委巡察七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扎实推进4个方面24个问题的整改,24个问题悉数整改到位。其中,下属房地产市场服务公司脱钩工作方案9月2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10月15日,福州市房地产市场服务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改制登记,取得“福州市房地产市场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由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改制工作;11月23日,市国资委与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联合印发《关于福州市房地产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就福州市房地产市场服务有限公司整体划拨给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其二级子公司有关事项进行明确,11月30日,向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权划转工商登记手续,完成脱钩。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党组意识形态责任状。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强化党组意识形态工作,3月,组织签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组意识形态责任状。中心领导与分管领导、各党支部书记,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中心领导与各处室、分中心、直属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党组意识形态责任状。6月中下旬,召开机关委员会议,听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1月8日,机关党委前往台江分中心开展赠送党建书籍活动,助力建设分中心党员活动室。3月成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导小组”,建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具体包括常态学习机制、转化落实机制、常态调研机制、常态宣传机制、检视整改机制、监督检查机制。3月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4月印发《关于2020年机关理论学习意见的通知》。4月,开始改造完善18楼党员活动室,将其建设成党性教育基地,7月投入使用。10月15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决胜小康 读书追梦正当时”2020年读书月活动,加强新思想经典书目的通读学习、向党员干部推荐书目、开展赠书活动、举办读书沙龙活动、开展“好书分享”品书荐书活动。

★落实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5月,建立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履行好所管辖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确保重大教育宣传任务落到实处”五个方面的履职责任。6月19日,印发《报告会、讲座、论坛活动管理制度》,强调活动主办处室应提前深入了解拟邀请报告人的政治背景、学术背景及主讲内容进行了解,认真拟定活动方案报批。11月25日印发《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舆情应对预案》,成立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明确舆情监控、核查和处置流程。

★开展党务干部培训。6月24日、28日和29日,组织开展2020年党务干部集中培训,围绕如何过好组织生活、发展党员的程序和相关要求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力,各支部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等25名专、兼职党务干部参训。

★规范党费管理。6月2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党费必须存入专用账户,专款专用,独立核算,进一步强调党费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党费管理部门的职责;7月31日印发《机关党组织党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开支项目、申请、审批和报销流程。

组织庆祝建党99周年“七一”系列活动。7月3日,召开党员大会,表彰“两优一先”(优秀共产党员2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7月10日,组织党员干部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并组织15名党员干部到东部办公区参观市直机关“白衣连长城、热血铸党魂”抗疫主题书画展。

★完成党支部换届工作。3月,档案馆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11月底至12月初,中心第一、第二和第三党支部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学习先进典型。11月20日,组织15名党员干部参观《致敬最可爱的人——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展览。12月4日,组织15名党员干部观看红色主旋律电影《党员登记表》。12月1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学习弘扬廖俊波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通知》。

5.2 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调整组织机构并制定工作计划。2月25日,调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4月,印发《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主要任务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二是突出教育引导,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三是突出服务实效,建设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四是突出机关特色,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月11日起,组织党员干部在共建社区参与居民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3月,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共筹集善款6190元。4月,向我市见义勇为基金捐款3000元。8月起,组织志愿者到树兜和宁化地铁站开展地铁站点疫情防控和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助力文明福州建设。9月、10月组织32名志愿者在二环路乌山西路口开展“助力新福州 建功新时代”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10月14日,组织中心干部职工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无偿献血活动,8位同志成功献血。11月,台江分中心志愿者到茶亭河道开展“爱河护绿”人居环境服务活动,与洋头口社区联合开展《民法典》宣讲和“平安三率”入户宣传;到湖岭社区开展政策解答服务;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前往美景良辰小区开展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志愿服务活动。

★发出文明倡议书。2月,发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倡议书,号召同心抗疫。3月,向中心各处室(单位)发出倡议,引导干部职工采取网络祭扫的方式缅怀先人,不参加群体性祭扫和现场祭扫活动。8月,向中心干部职工发出“公筷公勺行动”倡议书,倡导用餐时使用公筷公勺,打好“舌尖上的防疫战”

★推行垃圾分类。根据我市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将该专项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将各处室(单位)开展垃圾分类情况纳入内务检查范畴,以督查促提升,对不到位问题及时提醒整改。

★倡导移风易俗。12月18日,开展“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不忘移风易俗”公益讲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5.3 持续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

2020年综治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被评定为第一档。

调整创建“平安单位”工作领导小组。2月25日,调整创建“平安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并分解2020年综治责任目标管理工作任务。

★制订综治(平安)建设计划。3月11日,制定中心2020年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计划,扎实有序推进综治责任目标管理各项工作落实,积极提升中心平安建设“三率”水平。

★签订综治责任状。3月,中心领导与各处室、分中心、直属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2020年度综治(平安建设)责任状。

积极发挥主任信箱作用。主任信箱收到职工来信52封。对这些信件,中心主要领导件件批阅,确定主办处室,并关心过问、及时反馈落实进展情况,畅通职工与中心领导的沟通交流渠道,切实解决职工关心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单位向心力和凝聚力。

解决信访诉求。办理处长值班室接收诉求1474件;办理省、市信访局转来的信访件192件;办理“12345”诉求件7589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办结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8.88%。

5.4 持续开展工青妇活动  

★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活动。3月9日-13日,中心妇委会组织开展“打赢防疫阻击战,巾帼力量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成立“巾帼志愿服务队”,57名女职工自愿报名参加,在中心大楼入口处协助完成入楼人员体温测量等工作。

参加市直单位温暖工程活动4月,为进一步关怀帮扶干部职工,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市直机关第8期温暖工程活动,构建服务帮扶在职干部职工长效机制,252名干部职工参加。

★开展公益活动。4月,妇委会组织参与“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活动,共募集捐款3550元。同月,工会开展“爱心助农”农产品代销活动,共购买6405元农产品。

★团总支部改建为团委。7月1日,根据共青团福州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复,共青团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总支部委员会改建为共青团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委员会。

★完成换届选举。12月29日,中心机关妇委会顺利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六、荣誉篇

7月1日,时任省委书记于伟国、时任市委王宁书记等领导莅临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参加主题党日活动,肯定中心工作,于伟国书记指出:你们将办事窗口入驻市民中心多点办,下沉到社区就近办,不断创新便民模式网上办掌上办,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就是一心为民的生动体现。王宁书记表示:福州不动产登记多项创新工作在全国和全省领先,起到排头兵的作用,我感到很欣慰,很高兴,希望同志们不能骄傲,不能停顿,不断提升,不断赶超。

根据福州市总工会4月30日印发的《福州市总工会关于命名福州市“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号”的决定》,中心晋安分中心荣获“五一先锋号”称号。

根据福州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6月30日印发的《关于认定2019-2021年度福州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决定》,中心台江分中心荣获2019-2021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7月,抵押登记“不见面全程网办”被省发改委列为16个典型优化营商环境案例之一(系福州市唯一入选案例),向全省推广经验。

10月,中心主抓的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完成情况入选《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并获评“登记财产”指标10个标杆城市之一,首创的抵押登记“不见面全程网办”经验做法入选“最佳实践篇”改革案例,向全国推广经验。

11月,市政府办公厅对2019年度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我中心等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12月,省政府办公厅《督查专报》对中心推行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全程网办”予以通报表扬。

12月,市政府办公厅对中心开展安置房“交房即发证,一站式办结”工作予以通报表扬。

福建省自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福建自贸试验区创新实践探索》推介中心创新不动产登记模式。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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