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时间:2011-08-30 11:18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服务好“五大战役”和“十二五”开局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十二五”规划和海西规划的良好开局,超序时进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超序时进度完成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下达的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强化预售许可时效管理。严格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预售许可时,必须提供规范的商品房预售公示栏照片和经物价部门报备的一房一标价的价目表。规范商品房预购行为,继续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制,有效保障买卖双方合法利益。进一步规范预售许可证有效时限和使用管理,加强对商品房项目施工进度的监管。
二是不断完善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制度。继续实施商品房预订协议网上签约制度,在登记系统上对商品房价格幅度进行控制,开发企业执行销售价格变动幅度标准,超过规定的幅度范围,重新向物价部门办理价格报备,并办理预售许可变更手续。目前新建商品房均已实现网上签约。
三是建立商品房销售现场巡查机制,规范开发企业销售行为。要求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按规定在10日内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对外销售,一次性公布房源及经物价部门报备的销售价格。同时,配合房管、国土、建设、规划、物价、工商等部门建立日常现场巡查机制。自国办发〔2011〕1号下发后,我们已组织9次市场调研活动,深入市场对在售楼盘销售现场进行巡查抽查,密切跟踪房地产市场动态。
四是完善二手房网上签约备案制度。1-6月,全市已有37家房产中介公司加入二手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目前我们已制定二手房网上签约备案管理办法,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协调有关部门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行。
五是完善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提高登记机构办事效率和服务房地产市场水平做贡献。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建立全国联网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重要工作部署,我们积极作为,现已基本建立市本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4月顺利进入试运行。在做好本级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县(市)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工作。上半年3次发文、召开1次座谈会,要求各区局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有关工作进程。5月中旬,我们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市效能办与市监察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辖县(市)开展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专项督查工作,有力促进县(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度。现有信息系统的更新改造也按计划全盘推进,软件系统开发已陆续进入试运行阶段,数据迁移和档案数字化工作完成了招标并进入实施阶段。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我们及时贯彻落实各项调控政策,促进福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市场调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我们依据政策文件逐一落实责任,细化为内部工作程序、操作办法和限购政策执行工作流程图,在第一时间将《实施意见》执行到位。为方便群众申请房屋产权登记,利用电子屏幕、宣传版画等载体积极宣传政策,并由业务骨干人员开展政策咨询工作,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同时,要求各区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统一时间执行限购政策。
二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我们严格根据财税〔2011〕12号规定,从1月28日起执行新营业税政策,严格执行“先税后证”制度,保障税款征收,并及时搜集税费代征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上报。1-6月与地税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研究新税收政策执行上的有关问题,完善操作意见。
(三)倾心办惠民利民实事,着力服务好民生工程战役
1.加大力度解决历史遗留产权登记问题,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自1999年至今,福州市共计召开79次“两权证”例会,解决了约10万多户历史遗留产权办证问题。1-6月,我们又排查上报了30个项目,已研究解决19个,共办理了12个历史遗留项目初始登记(总登记), 让1797户群众拿到了期盼已久的产权证,同比增长5%。历史遗留房产权属的解决,使我市信访投诉量大幅下降。主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继续依托市政府“两权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我们积极组织收集、清理、梳理全市历史遗留未办证资料,上报“两权办”研究,并做好“两权办”研究议定事项的跟踪、落实、反馈,主动与规划、土地、建设、消防等部门沟通协调,群策群力,处理好业务衔接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二是加强开发企业的尾盘销售、登记管理。规定开发公司在办理同一本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项下的最后一期楼盘(即尾盘)预售许可或产权初始登记时,应对整个地块内的楼盘相关预售或登记情况进行梳理清理,加强项目管理,统一各类业务办理口径,妥善解决开发项目分期开发建设与分期办理预售许可、产权登记的衔接问题,防止新的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的产生。三是对于可进行测绘、办理初始登记(总登记)的项目,督促其尽快申报测绘及产权初始登记(总登记),尽快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问题。
2.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紧密关注“五大战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对于涉及“五大战役”重点项目的房屋登记业务,予以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抵押审批办事流程,在第一时间办结。
3.延伸窗口服务,提升便民惠民服务水平。我们特为老年人、残疾人等开设的优先服务窗口,对老、弱、病、残,国家、省、市重点项目以及有特殊原因不能在正常工作日来办证的群众提供无偿上门收件与送证服务,群众反馈良好。我们牵头开展的房屋交易后续5家公用行业入驻房地产综合大楼的“一站式服务”,取得良好的社会综合效益,广受群众好评。
4.争创文明行业,全力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积极发挥文明示范窗口、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和共产党员先锋岗等示范作用,落实“党建带三建”,共同创建文明行业。机关党员干部深入福屿社区,开展“万名党员干部进社区”和“便民服务进社区”活动。继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慈善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坚实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参加市直机关“颂歌献给党”合唱比赛,荣获二等奖。与共建单位福州武警支队共驻一方平安,荣获“平安先行单位”称号。积极创建“全国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规范管理先进单位”。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们要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大胆先试先行,坚持不懈服务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力推动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房市调控措施,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将国务院、省、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大对商品房预订网上签约和售楼现场的抽查检查,确保已批准预售的房源能一次性公开销售;三是严格执行国家信贷政策,积极配合金融信贷监管工作,在办理抵押登记工作时做好严格把关管理。
(二)加强经济管理职能,加快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步伐,提升市场监测监管能力。一是加快区办房屋产权历史数据挂接和迁移,为新系统投入使用提供准确翔实的数据保证;二是帮促七县(市)加快新信息系统建设,齐心协力共同促进覆盖全市的新信息系统的实现,并按照住建部要求如期完成新系统建设任务。
(三)站位全局,继续积极组织财政税收收入,为我市实现跨越发展提供财力支持。继续加大产权办证跟踪、催办力度,着力解决历史遗留产权登记问题,组织收入指导思想转向县级市场,积极创新,为财税收入做贡献,支持经济建设。
(四)加强党的领导,争创文明行业,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一是以党建工作为龙头,以创建文明行业为抓手,持续推进机关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创建全省建设系统第六届文明行业先进单位;二是继续创建“全国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规范管理先进单位”;三是持续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来源:市房屋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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