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处室、各分中心、各直属单位:
为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化办理标准及流程,简政放权,我中心对2005至2017年的293份中心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文件清理工作分2批实施,第一批工作已完成,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的67份中心文件予以失效(详见附件1)。凡失效的中心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依据。第二批工作拟于2018年12月底完成,由责任处室负责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日常工作的实际情况,对126份中心文件进行全面修订(详见附件2),并将文件修订情况反馈政策法规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失效的2005-2017年中心文件目录(67件)
2.需修订的2005-2017年中心文件目录(126份)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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