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国用(2014)字第0013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作废公告
时间:2024-05-21 16:45

   原不动产权利人福建省档案馆坐落于福州市鼓楼区屏西住宅区不动产,现已被依法征收,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国用(2014)字第00132号  福建省档案馆  土地  350102009003GB00251W00000000  福州市鼓楼区屏西住宅区  
公告单位: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5月21日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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