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614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时间:2024-05-21 16:03

   

  原不动产权利人董荣和坐落于台江区亚峰新村23座501单元、48号杂物间不动产,现已(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6148 

董荣和 

国有土地使用证  

   

台江区亚峰新村23座501单元、48号杂物间 

   

     

  公告单位: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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