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不动产权利人石德仁坐落于鼓楼区杨桥中路54号高峰新村2#楼705单元 、台江区后洲街道学军路53号广德小区2#楼1601单元2处不动产,现已(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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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5427 |
石德仁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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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杨桥中路54号高峰新村2#楼705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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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榕台国用(2005)字第002442268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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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后洲街道学军路53号广德小区2#楼1601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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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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