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榕国用(1995)字第T0427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作废公告
时间:2024-05-08 16:20

  原不动产权利人福州市第一基础工程公司坐落于台江区新港街道万寿一道不动产,现已被依法征收,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榕国用(1995)字第T04270号  福州市第一基础工程公司      台江区新港街道路通居委会万寿一道1号  
  公告单位: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5月8日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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