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榕晋国用(2004)字第607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时间:2024-03-28 16:48

原不动产权利人  黄光登 坐落于安区远洋路69号明居苑18#楼215单元不动产,现已(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二手房买卖)),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榕晋国用(2004)字第6072号

黄光登

国有土地使用证

 

安区远洋路69号明居苑18#楼215单元

 

公告单位: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 03  28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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