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2018)福州市马尾区不动产证明第900548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时间:2024-03-28 14:24

  不动产权利人 潘兆端 坐落于  马尾区罗星街道建星路168号正荣御品商住中心(正荣·御品中央)17#楼19层03商业服务用房  不动产,现已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预告登记证明号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闽(2018)福州市马尾区不动产证明第9005484号 

潘兆端 

不动产登记证明 

  

马尾区罗星街道建星路168号正荣御品商住中心(正荣·御品中央)17#楼19层03商业服务用房 

   

  公告单位:福州市马尾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 年 03 月 28 日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