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 吴维云 坐落于 马尾区琅岐镇雁行江北岸规划道路6号香海新城C区15#楼701单元 不动产,现已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预告登记证明号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1 |
闽(2018)马尾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690号 |
吴维云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
马尾区琅岐镇雁行江北岸规划道路6号香海新城C区15#楼701单元
|
公告单位:福州市马尾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 年 03 月 15 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