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榕房权证FZ字第15025415号《房屋所有权证》、榕鼓国用(2007)字第00171810135号、榕鼓国用(2014)字第00171812051号、榕鼓国用(2015)字第0017180913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作废公告
时间:2024-01-31 16:48

  原不动产权利人陈文坐落于鼓楼区五凤街道天泉路133号鑫泉新苑B区(现名天禧花园)4#、6#、8#、11#楼连接体地下层88车位的不动产,现办理非公证继承,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榕房权证FZ字第15025415号《房屋所有权证》

陈文

房屋所有权

鼓楼区五凤街道天泉路133号鑫泉新苑B区(现名天禧花园)4#、6#、8#、11#楼连接体地下层88车位

 

2

榕鼓国用(2007)字第00171810135号

陈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

鼓楼区五凤街道天泉路133号鑫泉新苑B区(现名天禧花园)12#楼701单元

 

3

榕鼓国用(2014)字第00171812051号

陈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

鼓楼区五凤街道天泉路133号鑫泉新苑B区(现名天禧花园)9#楼501单元

 

4

榕鼓国用(2015)字第00171809133号

陈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

鼓楼区五凤街道天泉路133号鑫泉新苑B区(现名天禧花园)4#、6#、8#、11#楼连接体地下层88车位

 

  公告单位: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1月31日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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