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人庄淑珊坐落于仓山区金山街道金洲南路333号杨柳郡(地块一、地块二)地下室地下2层N2-138车位不动产,现已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1 |
闽(2022)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9045505号 |
庄淑珊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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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金山街道金洲南路333号杨柳郡(地块一、地块二)地下室地下2层N2-138车位 |
公告单位: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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