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晟权证遗失声明
时间:2024-06-13 11:39

  林晟坐落晋安区宦溪镇鹅鼻村188号云上鼓岭商务中心(鹅鼻商务中心)37#楼5层04复式商务办公的房屋,因保管不善将闽(2023)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13171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晟                   

  2024年6月13日

来源: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