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能勤权证遗失声明
时间:2024-06-04 16:57
   林能勤因保管不善,原产权证号:R1315196和原土地证号:榕马国用(2013)字第T401号(坐落:马尾区亭江镇亭江支路11号亭江鑫区11#楼504单元)房屋所有权证不慎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权证作废,申请补发。 

  (声明期限:2024年06月04日2024年0626) 

          声明人:林能勤 

       时间:2024年06月04日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