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治居权证遗失声明
时间:2024-05-13 15:11

  陈治居因保管不善,榕马集建(1997)字第L068号(坐落:马尾区琅岐镇金砂东红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慎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因陈治居已故,现由其儿子陈学亿代为声明上述权证作废,申请补发。

  (声明期限:2024年05月13日2024年0603) 

          声明人:陈治居、陈学亿(

       时间:2024年05月13日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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