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善新权证遗失声明
时间:2024-04-23 10:24

  郑善新因保管不善,榕郊集建(1992)字第070099号(坐落:马尾区亭江镇长安村下场37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权证作废,申请补发。

  (声明期限:2024年04232024年0515) 

          声明人:郑善新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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