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景彪权证遗失声明
时间:2024-04-20 11:56
 吴景彪坐落晋安区新店镇西井路173号建发北湖苑(四区)1#3502复式单元因保管不善,将FZ15000499号房屋所有权证不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申请补发。

声明期限(2024.4.22-2024.5.12

声明人:吴景彪

2024420
来源: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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