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典开权证遗失声明
时间:2024-04-09 10:19

  江典开因保管不善,将榕集建(2007)字第01323000583号(坐落:马尾区琅岐镇光明村道头西9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土地证遗失作废,申请补发。

  (声明期限:2024年04092024年0429) 

          声明人:江典开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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