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天俤权证遗失声明
时间:2024-04-01 15:38

  董天俤因保管不善,将榕郊集建(1992)字第071055号(坐落:马尾区亭江镇东岐村道头门18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土地证遗失作废,申请补发。

  (声明期限:2024年04012024年0423) 

          声明人:董天俤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