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鹏权证遗失声明
时间:2024-03-15 14:10

王鹏因保管不善,将闽(2022)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123897号不动产权证书(坐落:晋安区岳峰镇桂溪路299号晋园公馆(茉莉花园)21#103复式单元)不慎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申请补发。

(声明期限:20240315日~20240407)

声明人:王鹏

时间:20240315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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