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时间:2023-01-09 14:4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1日起至2022年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和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网站(bdcdj.fuzhou.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单位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邮编:350002,联系电话:0591-87507150传真:0591-8752093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对照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对应分解责任,明确责任处室,压实公开责任。2022年在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历年累计205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和时限要求进行书面答复。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11件已答复,1件结转至2023年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着重做好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机构职能等信息公开,落实信息公开审查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对外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把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安全。2022年在中心官网累计发布信息351篇,其中,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2篇、政策解读文章5篇,增进公众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了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中心官网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栏目,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动产登记收费、商品房预售许可等信息。进一步优化提升网站栏目设置,在原有栏目基础上,增设“优化营商环境”栏目,及时发布宣传登记财产营商环境动态与成效;增设“地籍图查询”栏目,创新提供五城区已办证宗地和在售楼盘情况线上查询服务。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按照政务新媒体考核要求做好日常运维,及时更新信息,发布不动产登记和交易工作动态、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申请等网上办事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畅通监督反映渠道,做好互动交流,在官网首页显著位置链接12345便民服务平台,2022年办理12345诉求件5408件,满意率98.5%;开展网上办事、企事业单位单位不动产登记、新建商品房销售规范化情况、非公证继承登记、查封登记和异议登记等四期民意征集活动,积极吸纳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9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89.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2

2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1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1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

0

0

0

2

2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中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在政策宣传解读方式上还可进一步丰富,下一步将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解读,增强不动产登记政策的宣传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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